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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法学研究会2025年工作总结

发表时间:2026-03-02 17:08:16 来源:宁夏法学会 作者:宁夏法学会管理员

  

刑事法学研究会工作总结

 

过去一年,刑事法学研究会在自治区法学会的坚强领导下,在自治区检察院和北方民族大学法学院的有力支持下,在全体理事的共同努力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学思践悟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二十大及历次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宁夏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深入贯彻中国法学会第九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致信精神,紧密围绕国家法治建设与刑事法治发展需要,积极履行研究会职能,一体推进刑事法学理论和实务研究,在学术研究、学术交流、法治实践服务、法治人才培养等方面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一、强化政治引领,筑牢意识形态安全根基

   刑事法学研究会始终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把“坚定法治自信、强化使命担当”贯穿工作始终,确保刑事法学研究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前进。一是强化理论武装。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通过召开理事会、会长办公会和主题党日等多种形式,全面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深刻领会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战略部署,筑牢刑事理论研究的思想根基。二是坚持政治引领。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确保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自治区法学会工作要求落地见效。研究会在开展理事会换届、成立功能性党支部等工作时,及时向自治区法学会提出请示,争取指导和支持。每年向自治区法学会报告工作情况,以实际行动把党的绝对领导不折不扣落到实处。三是加强阵地建设。切实履行意识形态安全的重要职责,在学术研究和交流中,旗帜鲜明反对西方“宪政民主”“三权分立”“司法独立”等错误思潮,坚决拥护我国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优越性。加强研究会阵地建设和管理,对实践调研、课题研究、论坛征文、研讨会、理论年会和刊物,严把政治关、政审关,坚定维护政权安全、制度安全、意识形态安全,夯实刑事法学领域意识形态安全屏障。

    二、深耕主责主业,推动理论研究与实践深度融合

紧扣“促进我区刑事法学研究事业繁荣发展”宗旨,聚焦刑事法治重点点领域,推动研究走深走实。一是课题研究提质增效。研究会坚持以课题研究制助推刑事法学理论和实务研究,参与制定检察理论研究课题管理办法,规范课题申报、立项、结项、评审和经费支持管理,建立课题成果转化机制,推动产生更多优质研究成果。积极组织申报最高检、自治区法学会应用课题和理论课题。针对刑法修正案、刑事司法改革、新型犯罪治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完善等热点难点问题,组织理事开展系统性、专题性研究,形成一批高质量的研究报告、学术论文。2025年以来,获得最高检、自治区法学会课题立项28个,已经结项22个。二是调查研究服务决策。研究会紧紧围绕自治区党委和自治区党委政法委重点部署谋划工作,聚焦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法治保障“先行区”建设、法治护航“示范区”建设、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等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围绕国家安全、社会稳定、人民福祉等核心议题,加强对新型犯罪、网络安全、反腐败斗争等领域的调查研究。研究会参与制定自治区检察院加强和改进调查研究工作办法、年度重点调研课题方案,围绕办案实践中亟需解决的司法疑难问题开展调研,形成17篇调研报告,为法治决策、完善制度、工作创新提供重要参考。三是案例研究赋能实践。深入开展案例研讨与咨询工作,针对司法实践中出现的重大、疑难、新型案例,组织专家进行研讨,形成咨询意见,为司法机关依法妥善处理案件提供学术参考。坚持“学、育、研、评”并举,制定典型案例管理办法,从典型案例的界定、发现、培育、编写、评审、运用等方面,提出推动加强案例工作的19条措施,着力让案例发挥办理案件“活教材”、公正司法“度量衡”的功效。2025年以来,有7个刑事检察案件入选全国典型案例。

    三、搭建多元平台,促进学术交流与成果转化

刑事法学研究会积极构建开放、活跃的学术交流生态,促进刑事法学研究成果多渠道转化,提升研究影响力。一是精心组织学术研讨活动。充分发挥研究会交流平台作用,聚焦刑事法理论研究前沿、热点确定主题,举办刑事诉讼监督、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与检察应对、刑事证据与证明的若干难点问题、刑法中犯罪的本质特征等研讨会和讲座,通过主题研讨、主题讲座、互动交流等深入评析刑事法学理论、实务研究成果,有效启发研究思考、激发研究热情。以“全面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为主题举办理论研讨会,汇集公安、检察、审判、律师、学界等多元视角,对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核心议题进行再审视、再探讨、再深化,为推动政策在法治轨道上精准落地贡献研究会的集体智慧二是深化刑事法学研究交流。研究会积极组织理事参加中国法治论坛、中国西部法治论坛、中国民族区域法治论坛、全国检察理论研究年会、“一带一路”检察论坛(陕西)等全国性、区域性法治论坛,参加全国优秀公诉人业务竞赛、出庭支持公诉评议活动和全国检察调研骨干、理论研究人才评选活动,加强与兄弟省份交流学习和信息互动,既“输入”先进理念,又“输出”实践经验,促进理论与实务相融互促,同心协力推进法治进步。2025年以来,30余篇理论调研文章在省级以上论坛、征文活动中获奖,2件出庭支持公诉案件获评全国“优秀公诉庭”,10名检察人员入选全国检察调研骨干、理论研究人才库,1名检察官荣获“全国优秀公诉人”称号。三是加强刑事法治宣传教育。充分发挥理事学术引领、法治宣传的重要作用,依托自治区检察院精编的检察理论研究期刊《宁夏检察》,优先刊载理事参与各类论坛、征文活动获奖文章。2025年以来,《宁夏检察》出刊6期用稿64篇,不断传播法治声音、讲好法治故事。组织理事通过举办公益讲座、撰写普法文章、参与媒体解读等方式,向社会公众宣传刑事法律知识,提升全社会刑事法治意识。

    四、凝聚协同合力,服务更高水平法治宁夏建设

充分发挥理事桥梁纽带作用,加强研究会成员单位之间在执法司法、课题研究、人才培养等方面协作配合,推动刑事法理论与实务互融互促。一是深化政法单位协作。在自治区党委和党委政法委统一领导下,政法各单位加强执法司法协作配合,通过常态化沟通协作机制,各位理事积极主动参与相关法律政策制定的前期调研和论证,部分观点和建议被相关部门政策文件、司法解释性质文件或地方性司法实践吸收采纳。比如,聚焦服务美丽宁夏建设,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积极参与制定自治区高级法院、检察院、公安厅联合出台的《关于环境资源刑事案件集中管辖的意见》,银川铁路运输检察院、法院办理的多个案件入选全国典型案例。二是加强检校合作共建。深入落实《关于加强新时代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的意见》《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与高等教育合作的意见》,研究会办事机构即自治区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创建“检校合作”党建品牌,在与区内院校深度合作基础上,坚持“走出去”引进更多优质智力资源,相继与中国政法大学、西北政法大学、中南民族大学签署战略合作协议,通过共建研究基地、共同承担课题和共享研究成果等形式,推动“检学研一体化”,进一步夯实刑事法学研究基础。“检校合作”党建品牌在全国区直机关党建工作会议上做经验交流三是推动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研究会协助搭建法官、检察官、警察、律师沟通交流平台,推动法律共同体更新司法观念,统一执法司法标准,实现良性互动。举办全区检察官与律师同堂培训、监狱刑罚执行业务暨法检业务同堂培训班、纪检监察案件监检法同堂培训班、“以证据为核心的指控体系”公检法研学班等多个同堂培训,邀请高校学者和实务专家授课,综合运用专题讲座、实战教学、现场答疑、分组讨论等方式辅导授课,来自公安、检察院、法院、监狱、律师事务所等500余人接受同堂培训,以共学凝共识促共进。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研究会还存在理论研究成果对重大实践问题的回应深度和转化效率有待进一步提升;对基层刑事法治实践需求的调研和对接机制需要更加常态化、精细化;学术交流的广度和深度仍有拓展空间等问题。下一步,刑事法学研究会将以换届为契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关注刑事法治领域的基础理论与前沿问题,推动刑事法学理论和实务研究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一是深化政治引领。健全制度化学习机制。将党的创新理论与最新政法工作部署作为理事会会议、专题研讨会、培训班的“第一议题”,确保研究方向始终同党和国家大局同频共振。二是提升转化效能。深化案例研究与成果转化应用,将高质量的研究报告、调研意见等报送相关决策部门,推动研究成果不断进入决策视野。三是强化协同联动。深化检校合作内涵,推动与签约高校联合申报国家级、省部级重大课题,合作培养高素质法治人才。合力为加快建设美丽新宁夏、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宁夏篇章贡献智慧和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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