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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学研究会2014年工作总结及2015年工作打算

发表时间:2015-03-27 11:46:03 来源:宁夏法学会 作者:宁夏法学会管理员

  

经济法学研究会2014年工作总结

及2015年工作打算

   

2014年,宁夏经济法学研究会在自治区法学会的领导下,努力实践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加强法学研究、推进依法治区这个主题,认真贯彻落实《中国法学会章程》,扎实工作,奋力进取,在思想作风建设、法学研究、服务社会等方面取得了较大进步。

一、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届四中会会精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四中全会精神上来

经济法学研究会把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会会精神作为当前工作的首要任务,要求研究会全体理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领会实质,把握灵魂,切实把思想认识和行动统一到全会部署上来。在自治区党委政法委、法学会召集宁夏法学界与政法部门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依法治国”研讨会上,刘芳副会长代表经济法研究会做了“法治中国铿锵前行”的主题发言。研究会要求全体理事准确把握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任务和目标。积极投身依法治国的伟大实践,奋力推进法治国家、法治宁夏建设。切实加强法学研究,围绕全会提出的新思想、新论断、新举措,着力研究解决影响实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的障碍,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经济法学研究会在推进依法治区、建设法治宁夏,繁荣我区经济法理论研究与实践方面积极开展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成绩

2014年,经济法学研究会进一步加强了经济法学理论研究工作,为我区经济法制建设贡献力量。据不完全统计,2014年,研究会理事公开发表学术论文三十余篇,出版著作两部,研究内容涉及依法治国、社区治理、地方人大立法研究、行政执法、新丝绸之路区域经济建设、自然资源开发保护、政府购买律师服务、社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行业组织自治等多个领域。研究会理事获得2014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课题立项一项,2014年度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课题立项立项两项,2014年度自治区法学会课题立项两项。研究会理事还完成2013年度宁夏哲学社会科学课题及2014年度宁夏法学会课题各两项。在第九届“西部法治论坛”征文中,研究会理事的论文获得征文比赛两个优秀奖,还获得2014年度宁夏社会学会第二届优秀科研成果论文类二等奖。

研究会理事在开展经济法学理论研究的同时,还积极参与社会实践活动,为我区法制建设添砖加瓦。作为自治区人大法制委员会的法律专家咨询委员会专家、特邀专家,研究会刘芳、张静、高凤江等理事参加了《宁夏回族自治区污染物排放管理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宁夏回族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规则》和《宁夏回族自治区行政程序规定》、《宁夏回族自治区空间发展战略规划条例》、《银川市旅游条例》等多部地方法规、规章草案的论证、调研工作。专家们的咨询、调研意见获得了立法部门的高度重视,在制定、修改的相关地方法规、规章中得到了采纳。

在我区法学界首个国家宪法日座谈会,研究会常务理事白利萍做了《加强宪法实施,培育公民法治信仰》主题发言,并接受宁夏电视台《新闻话题》专题采访及新消息报国家宪法日专题报道。

研究会常务理事滕明荣在自治区高院挂职期间,参加自治区高院重点课题立项及评审、自治区党委政法委组织的我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规定的起草、论证及2013年全区行政审判工作调研以及白皮书的撰写工作。

三、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经济法学研究会组织观摩、调研吴忠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审判工作

为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201412月,宁夏经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宁夏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李帆,宁夏经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宁夏大学政法学院院长任军教授,宁夏经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宁夏大学政法学院刘芳教授,带领经济法学研究会部分理事、常务理事及宁夏大学政法学院部分师生一行二十余人,来到吴忠市中级人民法院,观摩、调研法院立案及数字化法庭建设工作。

在观摩和调研中,吴忠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人员详细从审判业务和公共服务区管理两方面介绍了法院立案及数字化法庭建设工作。具体讲解了法院在信访接待、诉讼引导、办案法官联系、诉讼材料接转、诉讼疑问解答、判后答疑等办案流程,还特别介绍了法院设立导诉台,有序引导来访群众到申诉、信访、法律咨询、立案缴费的窗口办事,充分体现法院司法为民的服务理念。调研人员观摩了法院数字化法庭建设情况,参观了法庭、观看了法庭审判录像,吴忠市中级人民法院项成文专委还重点介绍了具有典型示范意义的妇女维权法庭、少年法庭建设情况。观摩结束后,研究会考察团成员还与吴忠中院领导就法院审判实务、法官队伍建设、学习四中全会精神的体会等进行了座谈。此次观摩调研,是经济法学研究会根据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入法律实务部门,感受人民法院审判方式深刻变革的实践活动,也为研究会参与社会治理,不断探索、完善法学理论和司法实践相结合的研究模式汲取了养分。

此外,研究会成员还积极参加了社会性普法宣传和行业法制专题讲座工作。例如,为全区公安机关协勤人员管理工作培训班讲授劳动合同法律实务;应自治区司法厅及自治区律师协会的要求,为2014年度新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培训班讲授劳动合同法律实务。为自治区民政厅、质监局,隆德县,泾源县做了防范行政执法法律风险的讲座。给宁夏新华学院等三单位做了国家宪法日宣讲报告等。

四、2015年工作安排

1、继续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届四中会会《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自治区党委十一届四次会议《全面推进依法治区的实施意见》的精神。用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统一研究会成员的思想和行动,不断增强全面推进依法治区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2、研究会要进一步加强经济法制问题研究。作为专业性研究团体,研究会应根据宁夏法治研究的重点领域,紧密围绕“两区”建设、打造丝绸之路经济带战略支点、加强市场监管、强化生态环境保护、社会保障、食品安全等方面继续开展研究。

3、继续深入开展以法治精神为主要内容的法律教育和普法活动。研究会可以充分发挥法制人才优势,继续推进法律进机关、社区、学校、企业、单位、社会组织的活动。加强法治意识宣传教育,把法治精神和法治信仰的培育融入到法制宣传教育的全过程,增强全社会法治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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