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
2025年工作总结
2025年,宁夏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以下简称“研究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牢牢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与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核心要义,紧扣宁夏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任务,在思想政治建设、学术研究、法治实践服务、跨区域合作等方面扎实推进,为法治宁夏、美丽宁夏建设做出了自身贡献。现将全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强化思想政治引领,筑牢发展根基
(一)深化理论学习凝聚共识。研究会始终将思想政治建设置于首位,通过专题研讨、线上学习、集中宣讲等形式,组织理事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重点领会“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建设美丽中国”的部署要求,深刻把握“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严守意识形态底线。研究会建立意识形态研判长效机制,定期开展风险排查,要求理事在科研、学术会议发言等活动中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全年未发生意识形态领域问题,保障了学术活动的严肃性与规范性。同时,鼓励理事依托所在单位党建阵地开展党性教育,增强党组织凝聚力与战斗力。
二、聚焦学术研究主业,产出优质成果
(一)围绕地方需求深化研究。研究会立足宁夏“一河三山”独特生态格局,聚焦黄河水资源保护、沙漠化防治、能源绿色转型、生态补偿机制等关键领域,组织理事深入贺兰山、六盘山保护区及黄河沿岸企业一线,将生态治理“堵点”转化为研究“靶点”,开展针对性研究。研究会会长施海智在核心期刊发表相关研究论文,获“推进各民族共同现代化的法治保障研讨会”二等奖;常务理事张芳撰写《宁夏黄河流域绿色发展的法律规制研究》,系统分析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的法治协调路径,荣获第十六届宁夏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三等奖。奖项的获得彰显了宁夏环境资源法学研究的学术地位,也推动了研究成果的实践转化。
三、丰富学术交流形式,搭建协同平台
(一)承办高水平学术论坛。研究会参与举办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2025年度青年论坛暨政府规制专业委员会年会,论坛以“生态文明建设与规制法变革”为主题,与研究会宗旨高度契合。研究会全程参与筹备、议题设计与论文征集,征集论文80余篇,邀请全国100余名专家学者参会。多位理事在论坛发言,分享宁夏生态保护与能源转型法治实践经验,获得广泛关注。
(二)深化跨区域交流合作。会长施海智、秘书长唐霞参加“能源高质量发展法治建设论坛”,与晋陕蒙等地相关研究会、高校及机构共同签署《晋陕宁蒙区域能源协同转型联合研究框架协议》,搭建跨区域、多学科研究平台。施海智围绕“能源开发中的生态补偿与法律服务”提出创新观点,得到与会各方肯定。副会长张云雁、理事肖融等参加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年会,就生态环境法典编纂相关问题发言,扩大了研究会的全国影响力。
四、主动服务法治实践,彰显智库价值
(一)深度参与地方立法咨询。研究会发挥专业优势,对接自治区人大、政府立法部门,参与《宁夏回族自治区水资源管理条例》修订等多项工作。理事从法理依据、实践可行性等方面提出修改建议,获得高度肯定。
(二)构建全民普法矩阵。按照“参与法治宣传”的工作要求,组织高校、司法、环保等领域理事,深入社区、企业、农村、学校开展差异化普法。针对企业解读污染防治法规,向农户宣讲水资源保护、禁牧休牧政策,为青少年开展法律知识讲座。联合检察、环保部门,将贺兰山生态修复基地、黄河法治文化长廊打造成实践教学点,通过“案例讲解+现场观摩”让法律条文落地。
五、下一步工作计划
2026年,研究会将以问题为导向,聚焦重点、补齐短板,推动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强化思想政治建设。持续学习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常态化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生态文明思想研讨,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确保工作方向正确。
(二)深化重点领域研究。围绕黄河流域跨区域生态保护、能源绿色转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等课题,特别是围绕即将颁布的《生态环境法典》,组织跨学科联合攻关,加强成果的研究和贯彻实施,持续跟踪生态环境法典实施动态,为地方配套制度建设提供支撑。
产出可转化成果。
(三)拓展法治服务维度
深化与立法、执法、司法部门的常态化合作,提供精准化咨询服务。创新普法形式,利用新媒体打造线上阵地,提升宣传覆盖面与实效性。
(四)深化跨区域协同合作。以《晋陕宁蒙区域能源协同转型联合研究框架协议》为依托,联合开展专项研究、举办区域论坛,共享成果经验。拓展与全国性学术组织及先进地区研究会的交流,学习先进模式,提升学术影响力与服务能力。
2026年,研究会将继续坚守初心使命,深耕生态环境法治研究,积极服务法治实践,为建设法治宁夏、美丽宁夏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