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6年度自治区 法学会研究课题结项工作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6-10-27 10:47:16
来源:宁夏法学会
作者:宁夏法学会
各课题组及主持人:
为确保2016年度自治区法学会课题结项工作顺利开展。现将课题结项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项对象
2016年度立项课题。
二、结项方式
1.2016年度课题结项工作采用网上申报与提交纸质结项材料相结合的方式。
2.课题负责人需向我会提交纸质结项成果材料2份、电子版课题成果1份、课题相似度检测报告1份。各课题组同时要提供课题成果减缩版电子版(不超过3000字)1份。
3.自治区法学会将抽取30%课题进行面谈答辩,并统一组织专家对课题成果进行评审和鉴定,评审优秀、合格、不合格课题。
三、截止时间
结项材料报送最终截止日期为2016年11月10日,逾期不再受理。
四、材料报送地址
自治区法学会研究部(宁夏银川市正源北街135号)
邮政编码:750002
电子邮箱:nxfxhkt@126.com
联系人及电话:方文娜 15809600066
自治区法学会
2016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