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学会概况 通知公告 工作动态 专业研究会 地市法学会 课题研究 塞上法苑 宁夏法学

当前位置:

首页 >>通知公告 >> 正文

中共宁夏回族自治区法学会党组关于十三届自治区党委第七轮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表时间:2026-09-28 09:58:55 来源:宁夏法学会 作者:

  

中共宁夏回族自治区法学会党组

关于十三届自治区党委第七轮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自治区党委统一部署,2025年9月16日至11月21日,自治区党委第五巡视组对自治区法学会党组开展了常规巡视,2026年1月5日,第五巡视组向自治区法学会党组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法学会党组履行巡视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在自治区党委坚强领导下,自治区法学会党组坚定扛起巡视整改政治责任,党组会议常态调度推进,主要负责同志率先垂范,从严从实、精耕细作,系统推进巡视反馈问题全面彻底整改。

一是坚持对标对表统一思想。自治区法学会党组牢牢把握政治巡视的本质要求,始终把学深悟透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巡视整改工作总遵循,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和考察宁夏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认真学习贯彻自治区党委巡视集中反馈会议、巡视反馈意见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等具体要求,把巡视整改作为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推动法学研究高质量发展、加强法学会能力建设的重要举措。召开2025年度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暨巡视反馈意见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党组班子集体反思巡视反馈问题,深挖问题根源症结,推动整改见人见事见行动。

二是加强组织领导系统部署。自治区党委分管领导在巡视反馈会议后,第一时间主持召开法学会巡视整改专题推进会,对法学会推动巡视整改工作提出明确要求。自治区法学会党组认真履行巡视整改主体责任,成立机关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主要负责人履行巡视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对巡视整改负总责,班子成员履行巡视整改“一岗双责”,推动职责范围内巡视整改任务落实。对照自治区党委巡视反馈意见,制定巡视整改落实方案和专项检查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整改方案,逐项细化82项整改措施,逐一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完成时限。

三是层层传导压力扎实推进。落实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员会全体会议每月调度巡视整改进展情况部署要求,建立健全整改整治台账和问题销号制度,自治区法学会党组会议每周推进重点问题整改,每半月调度巡视整改落实情况,定期向自治区纪委监委、自治区党委巡视办及驻公安厅纪检监察组报告整改整治进度,推动巡视整改工作始终力度不减、进度不缓。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和党组成员带头领办督办重难点问题,机关各处(部)坚决担当巡视整改具体责任,立足解决突出问题与提升能力相结合,分工不分家,团结聚合力,不等不拖、马上就办,推进整改任务高质效落实。

四是着眼常治长效建章立制。自治区法学会党组坚持把巡视整改与学习教育学查改整体衔接一体推进,注重标本兼治,制定修订完善了一批制度机制,着力推动从“整改一个问题”向“防范一类问题”延伸。在强化政治引领上,修订完善《研究会管理办法》,推动会员全部纳入学术管理;在繁荣法学研究上,科学谋划《课题指南》,强化实务对策研究;在服务法治实践上,完善基层服务站点参与综治中心工作措施,提升参与基层治理能力;在加强法治宣传上,项目化赋能普法实践,创新开展“青年普法志愿者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实化细化“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活动,进一步提高工作质效;在培养法治人才上,修订《宁夏法学智库管理办法》,健全协同培养机制,加大青年人才培养力度;在自身建设上,修订完善党组工作规则、机关财务管理办法等制度,不断提升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二、集中整改进展情况

截至6月30日,巡视反馈的21个具体问题,整改台账中明确的64条整改措施,均已完成整改并持续巩固深化。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决策部署方面

1.系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深入学习领悟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时时处处用“十二个坚持”对照、审视工作。把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阐释作为2026年法学研究第一课题、首要课题,相关课题研究占年度立项总数的11%,较上一年提高6.2%,引导全区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持续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体系化构建、学理化阐释。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中心宁夏课题组建设,连续两年在国内权威期刊发布理论研究文章,2项研究成果纳入2026年参政议政重点议题。用好《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2025年版)》、《习近平法治文选》第一卷等权威读本,依托宁夏法学会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介平台,集中推送《习近平法治思想系列讲读》专题片和区内外法学专家学习研究习近平法治思想成果,不断拓展丰富广大会员学习实践。

2.推动法学研究与法治实践紧密衔接。聚焦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阐释首要政治任务,围绕自治区党委政府“五大战略”中心任务和平安建设“五项工程”,构建“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阐释”、“法治保障自治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研究”、“统筹实施平安建设‘五项工程’研究”等五大研究体系,设立委托课题15项、重点课题15项、青年课题20项和自选课题30项,安排法学研究保障经费30万元,着力支持委托(重点)课题突破、青年(自选)课题提升,以高质量法学研究保障高质量发展。编辑报送《宁夏法学要报》19期,2篇获评自治区党办优秀调研报告(工作信息),3篇被中国法学会《地方法学会动态信息》刊发,30余条机关信息被中国法学会官网转发。重点课题《村(社区)治安保卫制度机理研究》被中国法学会推荐《中国法学》刊发,中国法学会部级重点委托课题《宗教治理法治化研究》得到自治区党委主要领导同志批示肯定。组织全区法学法律界积极参加第二十一届中国西部法治论坛,10篇高质量研究成果获评优秀论文,宁夏法学研究影响进一步扩大,研究质效进一步提高。

3.严格规范学术委员会服务管理。召开学术委员会专题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强化思想政治建设和作风能力建设。修改完善《自治区法学会学术委员会工作规则》,推进学术委员会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充分发挥学术委员会在学术评议、决策咨询、优秀人才与成果评选、学风建设等方面作用,今年以来,组织学术委员会有关人员参与自治区法学会年度研究课题立项审查、“第二十一届西部法治论坛”征文评审、“全国杰出青年法学家”候选人推荐、“法学咨询专家库”候选人遴选、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专家支持等工作,新修订的《自治区法学会学术委员会工作规则》落地见效,智库作用明显。指定自治区法学会研究部为学术委员会秘书机构,负责协助处理学术委员会日常事务,联系学术委员会成员,做好相关协调保障工作,各项工作进一步规范有序。

4.推动改进法学智库管理工作。优化组织结构,持续打造以学术委员会为枢纽、所属研究会为主要力量,各高校法学院、科研院所和法治实务部门为主要依托的法学会智库体系。改进智库管理工作,修订完善《宁夏法学智库管理办法》,进一步提升智库管理规范化水平。结合中国法学会法学专家咨询工作信息库建设,组织自治区法学会学术委员会领衔的108名法学专家组成自治区级法学专家咨询库,推荐15名专家成为中国法学会法学咨询专家库成员,进一步提升法学智库建设水平。根据全区开展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形势任务需要,打造由自治区法学会副会长牵头,有关实务部门专家型业务骨干和法学院校学者教授等组成的38人专业法律服务团队,深入全区办案一线开展专业法律服务,为在侦在办的涉黑涉恶案件法律适用、黑恶定性等重点问题提供法律意见建议,助力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

5.深化对所属研究会工作的管理指导。修改完善《自治区法学会研究会管理办法》,强化思想政治引领和工作规范的刚性制度约束。召开自治区法学会所属研究会会长座谈会,广泛听取法学法律界意见建议,强化各研究会和广大会员参与度和荣誉感、归属感、获得感,有效增强法学会凝聚力、号召力。严格落实研究会报告工作制度,每年度组织各研究会向自治区法学会常务理事会报告工作。持续推进研究会换届工作,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程序,督导宪法学、刑事法学、“一带一路”经贸法律事务和区域法治发展协同创新4个研究会顺利完成换届工作,经济法学、保险法学、建设工程和房地产等3个研究会换届工作正在有序推动实施。

6.进一步顺畅会员协同管理机制。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国法学会会员管理办法》,依托中国法学会会员信息管理系统,全面梳理自治区法学会本级发展和管理的中国法学会会员,逐人推进信息管理完善和动态更新。建立完善协管机制,根据自治区党委政法委政治部每季度向自治区法学会通报的全区政法系统干警违纪违法情况,同步核查掌握会员违纪情况,及时清理严重违纪违法会员。印发《关于开展会员核查情况的通报》,及时通报自治区级会员核查情况,按照“谁发展、谁管理”和动态管理相结合原则,督促市县级法学会落实管理责任,推动市县级法学会加强本级会员管理,推动会员管理服务水平不断提升。

7.持续健全基层法学会组织体系。持续跟进督导落实自治区党委编办《关于将市县法学会纳入全区机构编制序列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推动全区27个市、县(区)法学会全部纳入机构编制管理序列,基层法学会组织体系进一步健全完善。围绕基层法学会组织运行开展深入调研、全面摸底,利用市县区党委班子换届契机,指导吴忠市、泾源县等地法学会适时完成换届任务。持续推动法学会组织体系、工作力量、优质资源向下延伸拓展,创新1个自治区法学会所属研究会联系2个市(县、区)法学会的“联抓联建”机制,依托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和“塞上枫桥”基层法治工作机制,推进法学会基层服务站点向村(社区)覆盖,织密基层法治服务网络。

8.坚决守牢法学领域意识形态阵地。重点聚焦活动主题、议程设置、活动规模、文件材料等关键环节,对刑事法学研究会换届、区域法治发展协同创新研究会学术年会、公益诉讼法学研究会主题研讨会等学术活动严格审核把关,确保学术研讨正确政治方向。修订《自治区法学会“三审三校”工作规则》,制定《自治区法学会网站和新媒体账号管理制度》,强化对涉政类、法学领域意识形态类等敏感信息的甄别处置和网络阵地管理。持续推进网站和公众号内容建设提质增效,今年以来,在法学会网站编辑推送要闻资讯58条,在课题研究、法治宁夏、法学智库、塞上法苑和法治文化基层行等专栏推送转发209条,在地市级法学会专栏发布信息127条,所属研究会专栏发布工作动态18条,及时推送《习近平法治思想系列讲读》专题片和区内外法学专家学习研究习近平法治思想成果,宁夏法学会微信公众号可读性持续提升,关注量从不到1000增加到1200多,增长超20%。

9.系统融入“塞上枫桥”基层法治工作机制。制定法学会基层服务站点参与综治中心工作5条措施,推动134名法学专家到基层法律服务一线报到,建立特色法学专家咨询团队。印发法学会参与“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深化基层法律服务的“防、查、改、教、强、技、制、督、调、究”10条创新举措,组织法学会会员积极为基层群众提供高品质法律服务,协助调处重大矛盾纠纷、研判化解重大信访积案。联合司法厅、团委筹措专项资金,采取项目化方式开展2026年青年普法志愿者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用好青年政法干警和青年法学法律服务工作者“两条线”力量,推动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深入参与基层法治实践。分类推进重点开发区、产业园、商务圈和宁东基地以及相关乡镇(街道)、社区、学校等不同类型法治家园示范建设,实现全区22所高校25个校区“法治家园”建设全覆盖,助力提升基层矛盾纠纷化解法治化水平。

(二)全面从严治党方面

10.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召开机关党建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制定印发2026年机关党建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明确党建工作任务,压实党建工作责任。采取“党组统筹、支部跟进、党员对照”一体贯穿学习教育方式,统筹谋划系统推进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组建学习教育工作专班,制定学习教育周进度,一体推进学查改各环节。党组主要负责同志示范带头领学,分章节原原本本解读《习近平党建文选》、《习近平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论述摘编》、《习近平总书记地方工作期间坚持正确政绩观生动实践》等文献。带头深入查摆、真抓实改,聚焦新官不理旧账、急功近利、弄虚作假等8个方面的突出问题,按照“四个对照”和“16+1”政绩观偏差主要问题清单,不淡化、不回避、不遮丑,领导班子逐条深入查摆13个方面20个问题,结合巡视整改一体推进整改整治走深走实。

11.严格落实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召开自治区法学会常务理事会会议、全区法学会系统工作会议,系统梳理七个方面30项重点工作,统筹党建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针对法学会机关小的实际,党组专题研究部署,常态调度机关党建工作,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统筹抓总、抓全面,党组成员、秘书长协助主要负责同志牵头总抓、全面抓。深化党建引领基层治理,深入社区、乡镇、企业、学校调研推动法治家园建设,为全区22个县级法学会基层服务站点征订《中国法律年鉴》,为247个乡级法学会基层服务站点征订《民主与法制》周刊,为2867个村(社区)法治家园征订《民主与法制时报》,全面夯实基层法治宣传阵地。

12.强化主动接受监督意识。严格落实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强化主动接受监督意识。今年以来,主动邀请纪检监察组参加党组会议监督经费支付使用、课题立项等“三重一大”事项,邀请到会指导机关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机关党建暨党风廉政建设会议。结合机关实际,党组会议采取扩大会议形式召开,重大事项决策扩大至全体党员参与,确保党员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坚决贯彻民主集中制,持续推动党组决策议事始终在阳光下、群众监督中进行。

13.进一步严格内控管理。积极与自治区财政厅请示沟通,按规定调整经费科目,从2026年经费中调拨至课题研究专项经费,补齐补足,确保专项经费用于专项工作。严格落实财务管理规定,及时上缴银行存款收息。严格落实内控制度,改进调整内控管理流程,增加专业人员经费审核专岗,对机关报销票据实行“一事一报”、“用途相关性+合规性”双重审核,明确经费支付科目,确保各项经费支出合规合法用在刀刃上。聘请委托第三方审计机构开展内部审计,重点加强对专项经费的审计,及时整改存在问题。

14.常态排查防范廉政风险。围绕机关权力运行、资产资金、人事管理、公务履职、重点岗位、课题研究和干部思想作风纪律七大领域,系统排查廉政风险点17个。同时,将课题研究审查、公开学术活动、涉外法学交流、法治人才培养、优秀成果评审以及法学研究作风建设等全部纳入法学研究领域廉政风险排查内容,实现核心业务工作风险排查全覆盖。健全机关内控工作制度,全链条加强申请、审核、执行、审签各环节风险排查防范,推动关键岗位监督全落实。将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执行党组议事决策规则等情况,作为领导干部年度个人述职和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重要内容,强化日常管理监督,严防“三重一大”集体研究、重大决策调研论证、议事决策公开和回避制度等执行不到位的风险,确保权力规范运行。

(三)领导班子、干部人才建设和基层党组织建设方面

15.严格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持续将班子成员参加党内政治生活、开展谈心谈话等情况纳入年度考核述职述责述廉和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重要内容。党组主要负责同志示范带头,认真落实组织生活、谈心谈话等制度,今年以来,结合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支部组织生活会、廉政警示教育周等活动,先后与党组成员、内设部门负责人、年轻干部开展谈心谈话7人次,班子成员跟进落实组织生活、谈心谈话等制度,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

16.严格执行议事决策程序。坚持从严执行议事决策相关制度,全链条工作流程不断健全完善。今年以来,研究考核奖励、“两优一先”推荐、课题立项、支出大项经费等“三重一大”事项12次,均严格落实党组议事决策规则,坚持公开透明,充分发扬民主,主动接受监督。积极向自治区党委组织部、政法委请示汇报,协调推进配齐党组成员,持续规范党组议事。

17.持续深化法治人才培养。持续设立青年研究课题,2026年立项青年课题20项,占立项课题总数的25%。加大对青年人才支持力度,推荐区内优秀青年法学法律工作者参加第十一届“全国杰出青年法学家”评选,组织青年法学人才参加第二十一届西部法治论坛,北方民族大学教授洒爽等优秀青年法律人才获评优秀论文,并在论坛做大会交流,推动更多青年法治人才脱颖而出。加大人才吸纳力度,举荐3名区内专家当选中国法学会WTO研究会理事、常务理事,组织刑事法学研究会换届,吸收23名高校和法治实务部门优秀中青年人才,纳入研究会理事队伍。

18.严格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召开专题培训会议,加强有关个人事项报告的教育培训,引导全体党员干部深化个人事项报告重要性的认识、清楚填报填写的要求、认清违规瞒报漏报错报的严重后果,增强如实向组织报告个人事项的主动自觉。严格个人事项报告审查核查,指导报告人上报前逐项检查报告事项,确保无漏报瞒报,今年被自治区党委组织部抽查核实的个人事项报告中,未发现瞒报漏报错报等问题。同步组织更新完善机关全体党员干部廉政档案,加强日常监督提醒。

19.严格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创建“党建+法学研究、法治服务”主题党日活动机制,采取“走出去”与“请进来”相结合方式,加强与政法实务部门、法学院校、社科研究团体及团体会员单位、课题研究主持人所在单位的联系,以党建引领促进法学研究交流、会员服务管理。坚持用好党建共建联系点,今年以来,机关党总支、综合处党支部、研究部党支部先后联合安居苑社区召开学雷锋活动主题党日和“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主题党日,联合馨和苑社区共同打造“法治家园”示范建设联系点,深入基层群众现场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实现党建共建、法学交流、实务历练、党员能力“四提升”。

20.严格“三会一课”组织生活制度。深入开展党组班子成员与分管处(部)党支部负责人“1+1”帮学帮带活动,严格落实党支部书记抓党建评议考核,坚持以老带新、以评促进,着力提高党支部书记党务工作能力。以区直机关工委《机关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工作手册》为重点教材,结合实际探索建立机关党建微课堂,结合每季度互观互检,组织开展机关党支部书记、党务工作者专题培训,着力提高基层党组织抓党建、谋党建、促党建水平。今年以来,1个处室党支部被区直机关工委评为“四强”党支部和区直机关优秀基层党组织,1名机关党员被表彰为区直机关优秀党务工作者。

21.严格规范支部标准化建设。扎实组织开展《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学习,全面盘点基层党建工作要求、工作制度、工作程序,梳理关键环节,系统提升机关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规范化、标准化水平。今年上半年,规范推进机关退休党员支部换届选举工作,严格按照“二上二下”和选举结果报批程序,严格参会人数的复核,严格执行公平公正公开选举流程,支部换届任务圆满成功。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自治区法学会党组将坚持目标不偏、力度不减,坚持问题导向、标本兼治,以“问题清零见底、制度行之有效、成果长效巩固”的实实在在整改成效,持续巩固深化巡视整改成果,推动法学会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推动法学会各项工作迈上高质量发展新台阶。

一是持续加强理论武装。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坚定担当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政治责任,举办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学习研讨班,通过深化学习领悟、培训研讨、宣传宣介和研究阐释,推动党的创新理论入脑入心,着力打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研究宣传阐释宁夏高地。

二是持续强化政治引领。牢牢把握政治机关定位,强化对市、县(区)法学会、所属研究会和法学法律工作者以及法学领域意识形态的政治引领,坚持把政治标准和政治要求贯穿法学教育、研究、实践各方面全过程,团结带领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三是持续服务法治建设。以加强生态法治理论与实践研究为主攻方向,以提升法学会基层服务站点和法学专家咨询工作实效为突破重点,系统推进繁荣法学研究、服务法治实践、加强法治宣传、培养法治人才各项工作,切实把巡视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高质量发展成效。

四是持续深化政治整训。坚持对标对表推进政治整训常态化制度化,从严加强政治建设、纪律建设,全景强化机关干部素能训练,巩固拓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成果,与时俱进修订完善法学会规章制度,持续推动健全完善组织体系,进一步创新工作机制,全面提升法学会能力建设。

五是持续做好“后半篇”文章。坚决扛起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定期梳理巡视整改质效,“回头看”加强跟踪评估,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坚持政法在“干”,坚定树立和践行政法正确政绩观,对长期坚持、持续推进的整改任务紧盯不放,系统推动巡视反馈问题依法依规全面彻底整改。

欢迎广大干部职工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公开期限:2026年9月28日至10月22日(15个工作日)。联系方式:0951—5677421;邮政信箱:银川市金凤区正源北街135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法学会(信封上请注明“对宁夏回族自治区法学会巡视整改情况的意见建议”);电子邮箱:nxfxh@126.com。


                                                                            中共宁夏回族自治区法学会党组

                                                                                          2026年9月28日

 

宁夏回族自治区法学会   版权所有©    宁ICP备16000967号

综 合 处: 0951-5677421  研 究 部: 0951-5677425   Email:ningxiafaxuehui@126.com

地 址: 宁夏银川市正源北街135号宁夏总工会11楼   邮 编: 750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