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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委员议政录|张韵声委员:推动形成未成年人保护大格局

发表时间:2020-05-28 09:17:47 来源:宁夏法学会 作者:宁夏法学会管理员

  

代表委员议政录|张韵声委员:推动形成未成年人保护大格局



“虽然我国现已建立了较为完备的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体系,但与此同时,涉未犯罪形势也发生了新变化,一些恶性犯罪案件严重侵害了未成年被害人身心健康。”住宁全国政协委员张韵声表示,未成年人保护及犯罪预防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推动形成未成年人保护的大格局。


张韵声委员认为,检察机关在未成年人“六大保护”中履行司法保护职责,是唯一参与未成年人犯罪侦查、逮捕、起诉、审判和监督改造全过程的政法机关。司法保护外的其他保护,也都与检察司法保护履职密切相关。比如对涉罪未成年人的“问题父母”进行家庭教育指导,对校园欺凌犯罪依法惩治和预防,对社会和网络环境结合办案促进社会治理,对政府职能部门保护不力依法监督等。充分发挥检察机关的职能作用,按照“惩、防、教、治、责”的要求,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全面综合司法保护意义重大。

  

为此,张韵声委员建议,要推进法律保护体系建设,建构与未成年人优先保护、特殊保护、双向保护的理念、制度、方式、手段相适应的程序法和实体法,形成门类齐全、结构严谨、内在协调的法律保护体系。同时,推进专业化建设,加强以提高司法保护能力为核心的未成年人检察能力建设,培养一支精于办案、长于帮教、善于沟通、敢于创新的未成年人检察专业队伍。推进一体化建设,不局限于对涉罪未成年人的教育矫治,而是对未成年人进行全面保护、综合保护,突破单一的刑事性,涵盖刑事、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等各个方面,形成“刑事、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一体化”的多元未成年人检察职能。

  

“推动形成未成年人保护的大格局,需要积极动员社会力量,进一步健全完善帮教、观护、救助等社会支持体系,进一步加强物质保障和人力支撑,把预防为主、保护优先、重在教育的司法理念落实落地落细。”张韵声委员说。此外,还要充分发挥互联网、大数据等信息技术手段的支撑作用,积极探索引入政府购买服务,聘请专业人士、联合公益企业、爱心人士和社区志愿者等方式参与或协助未检办案,提高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和犯罪预防的专业化水平。(宁夏日报记者 李徽 徐佳敏 高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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