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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机关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对策建议

发表时间:2020-04-10 11:19:45 来源:宁夏法学会 作者:宁夏法学会管理员

  

政法机关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对策建议

周晓军

   根据宁夏法学会《关于组织开展<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专题调研的通知》要求,20196月—7月,课题组专门赴自治区党委政法委、自治区高院、自治区检察院、自治区公安厅、自治区司法厅,就政法机关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专题进行了比较深入的调查研究,现将调研汇集的对策建议汇报如下。

一、党委政法委指导政法单位党组(党委)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加强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

(一)政法机关要保持党组织在政治上的先进性。各级党委政法委是政治机关,政治性是其第一属性,讲政治是其第一要求。因此,要通过切实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务实举措,不断推动政法机关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大力推进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法事业始终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不断前进。在政法机关的各项工作当中,坚持把党的绝对领导贯彻落实到政治、思想、组织、作风建设等各领域,贯彻落实到决策、执行、监督等各方面,有效确保刀把子牢牢掌握在党和人民手中。政法机关的广大党员干部要坚定政治信仰、强化政治领导、坚守政治方向、净化政治生态、提高政治能力,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

(二)政法机关要带头做到“两个坚决维护”。政法机关最大的政治和最大的大局,就是要做到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可以说,这是政法机关党的政治建设的根本任务。政法机关的各级党员领导干部,一定要从思想上和行动上把“两个坚决维护”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在实际工作的各个方面,都要切实增强“两个坚决维护”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同时,要把“两个坚决维护”贯彻落实到政法机关各项职责工作当中去,切实加强对做到“两个坚决维护”的日常监督检查。

(三)政法机关要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党的政治建设的根本指南。各级政法机关要在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上下功夫、做文章。在各级政法机关,要掀起学习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新的热潮。面对理论武装新形势和新任务的发展要求,面对提升政法机关各级领导干部能力和水平的新要求,政法机关党组(党委)要以中心组作为理论学习的风向标和排头兵,抓好各级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健全完善巡听旁听、督学考学等制度,加大考核通报力度,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真正学深悟透用好,推动中心组学习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

(四)政法机关要把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作为根本政治立场。加强政法机关党的政治建设,必须从思想上和内心中牢固树立群众观点、贯彻群众路线,紧紧围绕民心这个最大的政治,在各项工作中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特别是要通过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加大不同程度存在的执法和司法不公问题的治理力度,逐步推动政法机关深化“放管服”改革,提升广大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在实际工作中,坚决反对“四风”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决克服高高在上、不接地气、脱离实际、脱离群众的不良倾向。进一步总结和推广新时代“枫桥经验”,努力提升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

(五)政法机关要不断提升党员领导干部的政治能力。实践证明,政治能力不仅是党员干部的第一能力,同时也是衡量干部能否挑重担的第一标准。要加强政法机关党员领导干部的政治历练,提升党员干部的政治能力。要在实践中锤炼对党绝对忠诚的政治品格,提高政治觉悟。要在工作中加强党内政治生活锻炼,增强党的意识和党员意识。要发扬斗争精神,增强斗争本领,敢于抵制社会上存在的各种歪风邪气和错误思潮。政法机关的领导干部一定要积极投身到艰苦环境中区,在急难险重岗位上进行砥砺磨练,在经受政治历练中经受各种考验,在鲜活实践锻炼中提升政治能力。

二、政法单位党组(党委)要切实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一)深化政治理论学习。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重点,以党组(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为引领,在党员干部中开展“大学习”活动。基层党组织还要创新学习形式,以集中辅导、个人自学、集体自学、专题研讨、交流成果等多种行之有效的方式方法,灵活运用辅导式、交流式、体验式、网络式等学习方法,坚持把学习教育与中心任务有机结合起来,定期或者不定期开展理论、党建、业务学习。用好《学习强国》平台,把“宁夏学习平台”建好建出特色,力求内容丰富、特色鲜明,将领导干部的学习成果、理论文章、调研报告及时通过“宁夏学习平台”、共产党人、宁夏日报、宁夏工作研究等平台和党报党刊进行展示交流。

(二)促进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有机融合。突出统领地位,坚持问题导向,完善制度机制,狠抓责任落实,做到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政法单位机关党委要加强谋划组织、指导督促、检查落实。党支部要敢抓敢管、善抓善管、长抓长管,把支部建设和支部工作落到实处。各级领导干部要坚持“一岗双责”,做到管业务与管学习、管思想、管作风、管纪律相统筹。要对机关党的政治建设进行经常性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以便督促整改。积极探索建立机关党的政治建设考核评价机制,单位评先首先看政治生态,干部任用首先看政治表现。严格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对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履行责任不到位的单位,要严肃问责;对存在问题的干部,要依纪依规严肃查处,以问责追责倒逼尽责。

(三)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这是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基础性、经常性工作,同时也是提高机关党的政治建设水平的根本途径。要从严肃党的组织生活抓起,严格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严格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认真落实民主集中制、民主生活会、请示报告制度、“三会一课”、支部主题党日等制度。积极探索创新党内政治生活的方法和形式,重点突出政治功能,让党内政治生活严格起来、生动起来。高度重视加强党内政治文化建设,让党的理想信念、价值理念、优良传统等深入党员干部的思想深处和心灵内部。大力弘扬忠诚老实、公道正派、实事求是、清正廉洁、无私奉献等价值观。

(四)提升政法机关党的建设质量。贯彻落实区直机关工委“灯下黑”问题整治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政法机关工作实际,为了将问题找准、找实,机关党委要分别列出党支部书记、党支部、党员存在问题的一些表现,正确引导党支部、党员认真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在查找问题的基础上,正确指导各支部紧紧围绕上级党组织部署要求,制定整改措施,持续抓好整改。还要组织开展支部工作互观互检活动,促进相互之间的学习交流,取长补短,共同提高。自觉提高政治站位,对标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区直机关工委的各项部署要求,认真细致地抓好党建各项工作落实。

(五)推进党务干部能力建设。通过举办机关党建党务知识培训班,邀请区直工委相关领导、业务部门负责同志以及党建领域专家学者做专题辅导授课,夯实党务干部党建知识,解决党务工作不会干的问题。把实践作为课堂,借年中和年底党建督导的有利时机,针对督导发现的突出问题,“手把手”对支部书记、委员进行教育培训和业务指导。适时召开机关党建督导情况反馈会、机关党务实务培训会、互观互检人员培训会,以会代训,针对上级党组织工作要求以及存在的具体问题,进行专门培训指导。适时组织支部书记参加区直机关工委轮训或调训。

三、政法单位党组(党委)要切实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

(一)强化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机关党建“九项基本制度规定”。坚持政治引领,党建先行,努力打造模范机关。各基层党组织要定期开展“互观互检互评”,组织基层党支部进行“三会一课”、主题党日观摩学习,交流学习基层党建工作好经验、好做法。进一步规范“三会一课”、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等制度,形成按规则、按制度开展党内政治生活的有效做法,努力使党内政治生活更加规范、始终充满活力。特别是要抓好主题党日教育活动的落实,推进基层党建责任落实,并形成常态化机制。

(二)严格党员教育和管理工作。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关怀帮扶办法》,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重要契机,加强党员管理和教育工作,不断提高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的质量和效果。坚持严管与厚爱相结合,深刻领会党内组织生活的重要性、必要性和迫切性,提高参加组织生活的积极性、自觉性、主动性,自觉履行参加组织生活的义务。加强党员干部职业道德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提高敬业精神,规范工作要求,提高工作标准,修改完善制度,健全监督制约机制,加强教育培训,提高党员能力素质和党员意识,有效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三)提升干部责任意识。坚持党建工作“抓书记,书记抓”,面对新形势和新要求,要进一步增强支部书记的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更新观念,采取措施,深入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各项规定要求。充分利用“学习强国”,切实以理论武装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提升能力,推动党委、支委班子扎实履行“一岗双责”。坚持原则,澄清事实,坚决抵制和反对各种不当言论和行为,扎实推进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提档升级。

(四)落实党的建设各项制度。在党建工作中,进一步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基本制度,抓好“三会一课”,严肃组织生活,让批评与自我批评成为常态。推行“一支部一品牌一亮点”工作。不断创新形式、丰富内容、完善制度,提高主题党日活动对党员的凝聚力、吸引力和思想渗透力,不断锻炼党员党性,提高支部的凝聚力、向心力和战斗力,打造时刻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坚持求真务实,让群众满意,让组织放心的基层党支部和党员干部队伍,为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和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力提供有力保障。

(五)实施“三强九严”工程。进一步深化机关党建“灯下黑”问题专项整治,全面清查和彻底纠正机关中存在的政治意识不强、学习质量不高、履行职责不到位、党支部政治功能发挥不充分等突出的问题。深入实施“三强九严”工程,加强对党组织书记、党员领导干部履行“一岗双责”情况和党建目标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考核。开展“机关党建质量提升年”活动,严格落实党组织设置规定、“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支部主题党日等党组织生活制度。学习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大力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六)健全党建工作长效机制。强化对支部党建工作的督导,建立健全完善党建督查指导相关机制,有效确保党建目标任务落在实处。充分发挥党建督导员的重要作用,逐步强化对重点工作的督导检查。压实机关党建工作领导小组的责任,进一步明确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细化任务分工,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合力。配齐配强党支部书记,加大党务干部教育培训力度,利用互观互检、党建督导等各种形式,全面提升党务干部工作能力和水平。

四、政法单位党组(党委)要切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一)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定期或者不定期组织政法干警认真学习政治理论、党纪党规、法律法规等知识,引导政法干警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和价值观,进一步坚定政治方向、端正价值取向、强化职业操守。通过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以及全面从严治警“五查五整顿”专项行动、政法机关纪律作风专项整治等,进一步强化政法干警执政为民、公正司法意识,不断规范执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以观看警示教育影视片、到自治区廉政警示教育基地参观、到宁夏女子监狱和石嘴山监狱等廉政基地接受警示教育、深刻剖析近年来发生在宁夏和政法机关的违法违纪案例等形式加强警示教育,以案明纪、以案示警、警钟长鸣。印发廉政教育宣传资料,学习中政委、自治区纪委关于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情况通报,组织领导干部参加区直机关工委举办的廉洁从政学习班等多种方式,强化干警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引导广大干警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

(二)加强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各级党委要定期听取政法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存在的现实困难和突出问题,明确政法工作的目标任务和方向,坚决贯彻中央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警部署和要求,推动政法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向纵深发展。加强对政法各单位的政治督察、纪律作风督查巡查、日常考核等工作,提高新形势下政法队伍的纪律作风、能力水平和整体形象。政法各单位的党组织要加强对党员干警的教育管理,充分发挥好政法队伍中党员干部引领示范和率先垂范的作用。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坚持“四个服从”,牢记“五个必须”,严防“七个有之”。坚定不移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严禁有任何质疑和削弱党的绝对领导的言论和行为;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严禁鼓吹西方“三权分立”、司法独立等错误言论。

(三)转变机关和干部作风。认真扎实开展党风廉政宣传教育,促使党员干部在潜移默化中接受教育、得到启迪。以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为主要内容全面开展机关作风监督治理活动,重点整治能力不足、不会干事,消极应付、弄虚作假,以会议落实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等突出问题。加强党员干部监督约束,把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作为机关各级党组织履行党建主体责任、监督责任的内容之一,牢固树立“严是爱、松是害”的思想,扎实落实严管就是厚爱。进一步巩固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整治成果,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紧紧盯住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不公和司法腐败等突出问题,健全落实违纪违法线索受理、调查、反馈、追责等机制,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坚决惩治执法司法腐败。

(四)健全完善纪律作风约束制度机制。健全完善监督机制,加大廉政谈话和警示谈话的力度,认真贯彻执行廉政情况报告、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通过设立政法队伍廉政监督电话、廉政举报箱等方式,自觉接受人民群众和其他形式的监督。有效落实政法各单位主要领导全面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班子成员共同抓的党风廉政工作责任制,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压紧压实各项工作责任和措施。充分发挥政法机关执法监督的职能,促进文明执法、廉洁执法和公正执法。着眼于标本兼治和源头预防,切实把制度建设贯穿政法队伍党风廉政建设全过程。建立健全纪律作风状况经常性分析研判和督察巡查机制,逐步完善岗位职权利益回避制度,建立健全廉政谈话、廉政教育、节假日提醒通报等多种制度,严格落实“两个责任”,不断形成正风肃纪的长效机制,切实筑牢司法腐败的“防火墙”。

五、政法单位党组(党委)要切实落实政法领域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

(一)强化意识形态主体责任。当前,就是要切实按照“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的根本要求,进一步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树立深入开展反渗透、反间谍、反窃密和反邪教斗争的思想,从细微处加强风险防控,防范和抵御敌对势力颠覆渗透活动。特别是要针对境外敌对势力渗透破坏活动,严密防范敌对势力策划煽动的群体性事件。在网络化信息化时代,要加大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巡查和打击力度,进一步强化情报侦查,不断提升发现处置、技术管控、落查打击、舆论管控的能力,严防“三股势力”利用民族宗教矛盾制造事端、破坏稳定。

(二)深化细化意识形态领域各项工作。宁夏政法系统要在自治区党委的坚强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积极主动引导舆论导向,切实抵御错误思想,推动意识形态主体责任不断深化细化。要围绕中央、自治区关于政法工作的重大部署,通过讲好宁夏政法综治好故事,有效引导舆论,引起社会强烈反响和共鸣。要立足政法职能,依法打击意识形态领域违法犯罪活动,严密掌握境内外敌对势力动向。要积极开展网上斗争,有效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严厉打击网络政治谣言和有害信息。

(三)做好敏感案(事)件舆论引导工作。经验证明,依法处置、舆论引导、社会面管控这“三同步”工作机制,是依法妥善处理重大敏感案(事)件的重要保证。因此,在新的形势下,面对新的工作任务,要把“三同步”原则和工作理念落实到政法工作实际中,提高重大敏感案(事)件舆情引导应对水平。从思想上树立主动宣传和立体传播理念,立足政法工作规律和特点,弘扬政法工作正能量,提升执法司法公信力。针对媒体和公众关注的政法热点问题,认真做好解疑释惑,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加强政法宣传阵地建设,建好用好传播政法好声音和正能量的宣传舆论平台。

(四)扩大政法宣传舆论工作影响。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在政法机关和政法干警中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把中央、自治区关于政法工作的重大方针政策传达到各基层政法单位。紧紧围绕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面从严治警“五查五整顿”专项行动等政法领域的各项重点工作,开展正面宣传,壮大主流舆论。紧紧围绕近年来宁夏政法机关和基层一线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开展宣传工作,善于发现和深入挖掘先进典型事迹,把政法干警敢于奉献、不懈拼搏的感人故事讲清楚讲明白,树立政法机关和政法干警的良好形象。

(五)提升政法机关党员干部意识形态工作能力。对于政法机关的领导干部来讲,这不仅是一种思想观念,更是一种工作能力。因此,在当前的形势下,要大力提升政法机关党员干部意识形态工作能力。提升政法机关领导干部意识形态鉴别力。政法机关领导干部要认清和辨识各种社会思潮利害,这是政法机关领导干部做好意识形态工作的根本要求。提升政法机关领导干部意识形态处理力。政法机关领导干部要以主动担当的责任意识、明确的基本遵循、科学的方式方法有效处理和化解意识形态领域问题。提升政法机关领导干部意识形态领导力。政法机关领导干部要以其自身的法治思维、精神感召、道德修养以及人格魅力,引领人民群众追随并认同主流价值。提升政法机关领导干部意识形态创新力。政法机关的领导干部要始终在思想上保持最大敏锐性、开放性、灵活性和多样性,善于打破传统思维定势,善于进行理论创新、制度创新和实践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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