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七个作用”服务法治实践
我区“法学研究下基层”方兴未艾
记者 张剑波
一年一度的“法学研究下基层”活动,宁夏法学会已连续举办4年,且每年宣传主题都不一样。这一活动,已成为宁夏法学会繁荣我区法学研究工作的一项重要措施和手段。截至目前,我区“法学研究下基层”常态化活动,范围几乎覆盖了全区并延伸到了最基层的乡镇。这几年,通过此活动,宁夏法学会向自治区党委政府提出了“关于打击非法集资的意见建议”、“关于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的意见建议”和“关于加强公共法律服务的意见建议”等措施,均得到自治区有关领导的批示肯定。
进入新时代,宁夏法学会工作也将进入一个新阶段。工作质量要求更高,工作责任担当更严。作为宁夏法治建设的一支重要力量,宁夏法学会必须要有新思路、新举措、新作为,在新时代法治中国建设中充分发挥好思想引领“定盘星”作用、法学研究创新“领路人”作用、全面依法治国“智囊团”作用、高层次法治人才“孵化器”作用、法治宣传教育“强阵地”作用、服务群众“大平台”作用、对外法学法律交流“主渠道”作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奋发有为,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区中作出应有的贡献。
今年10月18日,由宁夏法学会主办的2018年法学研究下基层暨“创新社会治理、服务大调解”调研座谈活动,在银川市金凤区举办。自治区法学会常务副会长哈莹出席活动并讲话,自治区法学会秘书长李跃先主持座谈会。宁夏法学会各专业研究会领导及专家学者、银川市委政法委、银川市、县(市区)法学会领导、银川市、县(市区)司法局领导及乡镇司法所长、人民调解员等60余人参加活动。代表们先后到金凤区丰登镇司法所、金凤区道路交通事故纠纷调解委员会、金凤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观摩了解人民调解工作流程、社会律师承担交通事故纠纷调解工作开展情况、公共法律服务各窗口业务受理情况。在观摩点金凤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现场召开“创新社会治理,服务大调解”专题座谈会。
我区法学专家学者和基层实务部门14名代表,围绕“新时期矛盾纠纷总特点”、“提升预防化解社会矛盾工作水平”、“扎实推进人民调解‘四张网’建设”、“人民调解队伍专业化建设”、“独立第三方机构助力大调解”、“全面推进诉调对接”、“司法调解面临的困境”、“社会律师承担交通事故纠纷调解中的问题”、“如何激活行政调解效用”、“人民调解参与信访矛盾化解”、“人民调解以案定补制度完善”等问题展开座谈交流。大家以问题为导向,深刻分析当前大调解工作中存在诸多问题原因,提出完善意见和建议。
2018年“法学研究下基层”专家组组长、宁夏大学政法学院教授朱爱农,代表专家组做了题为《宁夏大调解工作的考察与思考》主题报告。系统梳理了此次活动开展以来的调研情况,展示了对我区大调解工作实证研究所取得的成果。提出目前我区创新大调解工作中存在的核心问题,并建议修改“以案定补”管理办法,推动制度创新。
近几年来,我区开展“法学研究下基层活动”,旨在探索解决当前依法治区中的法治现实问题。加强调查研究,服务法治实践,立足基层实际,找准问题聚焦,紧紧围绕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确定的目标任务,深入开展法学研究,将调查研究、中心工作和决策需要紧密结合起来,把理论务虚成果转化成为服务党委政府实实在在的意见建议。
宁夏法学会常务副会长哈莹表示,今年6月14日,自治区党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张韵声上任伊始就到宁夏法学会机关进行调研,对法学会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并从加强党的领导、服务法治实践、深化法学会改革、建设过硬队伍四个方面提出具体要求,特别对法学研究服务当前社会稳定、服务法治实践,提出进一步指导意见。
强化政治引领。宁夏法学会作为党领导下的人民团体、群众团体、学术团体和政法战线的重要组成部分,做好对法学法律工作者的思想政治引领是贯穿法学会工作的“一条红线”。今年,我区各法学专业研究会功能性党支部基本实现全覆盖,党组织成立之后要充分发挥好政治功能。要组织广大法学法律专家学者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旗帜鲜明讲政治”的重要指示,特别是要传达贯彻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来宁夏视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要充分利用“双百”法治宣讲、“法治文化基层行”等载体加大法律咨询服务和法治宣传工作力度,特别是市县法学会利用现有平台,学习借鉴外省市法律诊所、法律服务站等比较成熟的经验做法,结合当地实际,打造多元化服务平台,提高法学会的贡献力和影响力。
服务法治实践。近几年,我区法学研究的应用对策研究工作,一直占据主导。今年,26项立项课题中有20项是由实务部门开展的应用对策研究,占比达近80%,这20项课题的一个共同点就是调研扎实、数据详实,立足于本职工作开展实证研究,很有说服力。要立足区情、找准聚焦。深入研究影响和制约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突出问题、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重点问题、全面推进依法治区中的制度机制建设问题,努力将调查研究、中心工作和决策需要紧密结合起来。
提高贡献力。全区各级法学会要积极履行职能,把基层的问题及时反映上来。各专业研究会要发挥专业优势,通过形式多样的活动,为党委政府献计献策,及时发声,把握好法学研究宣传话语权。各级法学会和各专业研究会之间,也要主动加强联系和沟通,联合开展调查研究、理论攻关,多出成果。(宁夏法治报2018年10月26日头版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