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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法学会干部创新能力提升培训班在辽宁举办

发表时间:2017-10-09 17:34:14 来源:宁夏法学会 作者:宁夏法学会管理员

  

自治区法学会举办干部创新能力提升培训班

 

为进一步提升我区法学会干部创新能力与素质,适应法学会工作形势,经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和党委分管领导批准,2017912日至18日,自治区法学会组织市县(区)法学会和专业研究会专兼职工作人员37人赴辽宁省委党校开展为期7天的培训。

本次学习培训班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是各级领导重视并给予高度评价。本期培训班是在全区市、县级法学会实现全覆盖的背景下进行的,是自治区法学会系统开展培训的第一次尝试,也是全国省(自治区)级法学会系统异地开展培训的第一次尝试。辽宁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李文章同志专程会见培训班全体学员并参加座谈交流,文章常委指出,针对宁夏法学会系统专兼职干部的这次异地培训,是一次有益的尝试,也是一个重要的经验,值得推广交流并提出殷切希望。中国法学会专门选派经验丰富的领导为培训班专题授课,围绕基层法学会干什么、怎么干和法学会党建工作进行专题授课,并提出,这次培训经验值得学习,宁夏法学会系统要以这次“走出去、请进来”的大胆尝试为契机,创新工作方法、开拓工作领域,真正做成具有自身特色的“宁夏样本”。自治区法学会常务副会长哈莹对培训班的谋划、筹备、课程安排都进行了严格把关,并全程带队参加培训。

二是培训学习内容丰富多彩。第一,认真制定培训方案。自治区法学会在培训前多次与辽宁省委党校联系协商培训事宜,制定《全区法学会干部创新能力提升培训班实施方案》,向自治区党委政法委、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财政厅、自治区人社厅上报培训班请示事宜。第二,整合编印培训材料。自治区法学会将中央政法委、中国法学会、自治区法学会相关文件编印成册,作为培训材料,供参阅;特别将全国法学会系统优秀干部孔立菊的事迹材料整理汇编,供大家学习借鉴。第三,科学规划课程设置。本次培训突破传统的“课堂讲学”模式,通过课堂教学与现场观摩相结合、革命传统教育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以生动活泼的教学形式,让参训学员在学习中亲身参与,在参与中深刻感受,真正寓教于观、寓教于行、寓教于借鉴;辽宁省委党校高度重视,专门选派省委党校3名博士生、教授讲授《创新驱动战略》、《弘扬爱国主义精神,坚定理想信念》和《弘扬“干”字精神,苦干实干巧干》专题讲座;辽宁省抗联干部学院组织“不忘初心,重温入党誓词”和重走抗联路的情景教学;辽宁省法学会为培训班安排了基层法学会建设、法治实践基地、基层法学会法律顾问站的现场教学观摩,真正做到了带着问题听、带着问题看、带着问题学;哈莹常务副会长在开班式上作了开班动员,讲授基层法学会工作方法论。第四,签订合作框架协议。按照李文章同志的要求,与辽宁省法学会签订了合作框架协议,就经验交流、学术论坛、人才培养等方面达成了一致意向。

三是取得效果明显。通过此次培训,学员们一致认为,本次培训班形式灵活多样,内容丰富多彩,使大家在培训过程中,对法学会工作必须改革创新、改革创新必须坚持党的领导有了更加清醒的把握;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区和树立法治思维有了更加深入的理解;对基层法学会并非无事可做,而应大有作为有了深刻的认知,真正增强了法学会干部履职的责任感、使命感、荣誉感。学员们纷纷表示,通过本次培训,理清了思路,消除了对法学会工作的模糊认识,同时,真正凝聚了宁夏法学会系统干部的精、气、神,下一步,法学会系统干部要统一思想、树立法治思维,善于借船出海、借梯登高,真正做到“跳出法学会看法学会”的“法学会样板”。

四是遵守学习纪律。所有学员都能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关于党员领导干部培训的各项纪律规定,服从培训班的教学安排和管理,准时参加各项活动,遵纪守法,培训期间,无一人违反中央“八项规定”,时时处处树立宁夏政法的良好形象,展示了宁夏法学会系统干部的风采,赢得了辽宁省委党校、辽宁省法学会的一致赞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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