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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法学会传达学习自治区纪委十一届八次全会精神

发表时间:2017-01-25 09:42:15 来源:宁夏法学会 作者:宁夏法学会管理员

  

自治区法学会召开中心组扩大学习会

传达学习自治区纪委十一届八次全会精神

 

2017122上午,自治区法学会中心组召开年度第2次扩大学习会。重点组织学习自治区纪委十一届八次全体会议精神,研究讨论贯彻意见。自治区法学会常务副会长哈莹主持会议并讲话,机关全体人员参加了学习。

学习采用集体学习、集体讨论的形式进行。会前,中心组成员自学了《宁夏日报》上刊登的题目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专题报道。会上,组织学习了李建华书记在自治区纪委十一届八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和许传志同志在自治区纪委十一届八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传达学习了自治区纪委关于蔡琪等同志违纪问题的通报和全区党委秘书长办公厅(室)主任座谈会、全区保密工作会议精神,并研究讨论了贯彻意见。

会议认为,学习贯彻中央纪委七次全会和自治区纪委十一届八次全会精神,是法学会机关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我们要认真学习、深入贯彻,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自治区党委的决策部署上来,严明政治纪律,就是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持“四个服从”,做到“四个看齐”,不断提高政治觉悟,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确保中央政令畅通,坚持党管干部,突出政治品质、廉洁自律、担当作为,要把好标准关、程序关、风气关,树立鲜明的用人导向,形成干部埋头苦干的良好氛围。

会议指出,在具体工作中要坚守道德高线和纪律底线,“一把手”负第一责任,各支部书记落实“一岗双责”,层层压实责任,要充分运用“四种形态”,持续加压发力,推动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抓早、抓小、抓苗头、抓倾向,防微杜渐,时刻做到扯袖、红脸、出汗,确保机关良好的政治生态。

会议要求,法学会作为党委、政府联系法学法律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要认真学习贯彻自治区纪委十一届八次全体会议精神,坚持问题导向,厘清工作中的廉政风险点和研究着力点,严肃党内政治生活,锲而不舍的抓好、抓实作风建设,全体党员干部队伍要牢固树立守纪律、讲规矩意识,严格遵守党章党规党纪,以良好的精神状态和优异的工作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和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的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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