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文化基层行”青年普法志愿者宣讲团
进街道举办人民调解员暨普法宣传员培训班
5月27日上午,自治区法学会“法治文化基层行”青年普法志愿者宣讲团到黄河东路街道办事处举办人民调解员、普法宣传员培训班。宣讲团成员、法律硕士、宁夏司法警官职业学院讲师刘桂丽就婚姻家庭矛盾等法律知识进行了专题讲解和现场答疑。黄河东路街道、社区(村、居)的人民调解员、普法宣传员、法律援助志愿者共163人参加了培训。
针对当前婚姻家庭矛盾纠纷多发的特点,刘老师详细讲解了《婚姻法》、《调解法》、《反家庭暴力法》、相关法律法规,同时简要介绍了《婚姻法解释三》,张律师通过自己做兼职律师办案的经历,理论与案例相结合,运用生动鲜活的案例与幽默风趣的语言,为参训人员讲解了当前婚姻家庭的现状、特点和成因;讲解了如何在婚姻家庭里自我保护、发生家暴时如何取证、离婚纠纷中财产分割、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及夫妻共同财产问题等等,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及实用性,同时强调了调解员在家庭暴力事件中承担的责任和义务。本次培训不仅涉及到一些家长里短、矛盾纠纷的协调、沟通技巧,更填补了基层调解员在处理问题上的相关法律空白。
福通社区的调解员司女士感触颇深,她说:“作为一名社区调解员,平时都是用感情和经验做调解工作,这次法律培训非常及时,让我们掌握了一些婚姻家庭纠纷法律规定的处理原则、流程和技巧。”
此次活动是自治区法学会组织开展“法治文化基层行”的一部分,今年我会充实完善了青年普法志愿者服务队,立足青年大学讲师、青年律师组建了青年普法志愿者宣讲团,与以大学生为主体的青年普法志愿者服务队形成互补,有力推动了“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的深入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