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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法学会召开2023年“法学研究 下基层”暨市域社会治理试点经验总结研究 专题座谈会

发表时间:2023-12-06 09:22:11 来源:宁夏法学会 作者:宁夏法学会管理员

  

自治区法学会召开2023年“法学研究下基层”暨市域社会治理试点经验总结研究专题座谈会

 

在第十个国家宪法日和第六个“宪法宣传周”之际,12月1日,自治区法学会在吴忠市召开2023年“法学研究下基层”暨市域社会治理试点经验总结研究专题座谈会,自治区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法学会学术委员会主任张廉出席会议并讲话,五市法学会分管领导、吴忠市所辖县(市、区)法学会领导和区内法学法律专家学者、自治区法学会机关干部30余人参加了座谈会。

座谈会观摩环节,与会人员现场学习了板桥乡李闸渠村紧扣“一个抓手”、依托“两个平台”、立足“五治融合”、突出“五项重点”、共建“七彩家园”的经验做法,以及兰花芬芳志愿服务中心,多元构建守护民族团结社区治理新模式;座谈交流环节,张廉同志从必须坚持做到人民至上、自信自立、守正创新、问题导向、系统观念、胸怀天下六个方面,谈了自身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体会,传授了做好新时代法学研究下基层和市域社会治理工作的科学方法。吴忠市介绍了“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合格市”创建经验。宁夏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庞冬梅就持续推进宁夏市域社会治理法治化分享了最新研究成果。吴忠市中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司法局和利通区、红寺堡区、盐池县法学会等单位作了工作经验交流。

会议强调,法学会要履行群团组织职能作用,在法治实践中发挥方向引领作用。要引导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在原则问题和大是大非面前旗帜鲜明、立场坚定,坚决反对和抵制西方“宪政”“三权鼎立”“司法独立”等错误观点。要高度关注法律热点案件的舆论动态,找准思想认识的共同点、利益关系的交汇点、化解矛盾的切入点,勇于讲清楚“怎么看”“怎么办”,确保法学领域意识形态正确的政治方向。            

会议指出,法学会要凸显应用对策研究优势,在服务法治实践中发挥理论支持作用。要紧紧围绕全区经济社会发展、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以及相关领域立法和先行区建设、创新驱动、产业振兴、生态优先、依法治区、共同富裕、人才强区、乡村振兴、平安宁夏、健康宁夏等重大战略、重点工作立法开展理论和制度研究,抓住关键性重大课题不放,一年接着一年深化研究,为研判形势、谋划战略、制定决策提供理论支撑。

会议要求,法学会要贯彻落实群众路线,在服务法治实践中发挥桥梁纽带作用。“法学研究下基层”活动作为自治区法学会“四下基层”的创新载体,每年一主题,坚持问题导向和结果导向相统一,推动法学理论研究“接地气”。要充分发挥首席法律咨询专家的作用,深化“三官一师一员”服务模式,定期到基层一线深入人民群众,倾听群众心声,了解群众疾苦,收集群众意见,把群众利益诉求的表达纳入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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