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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法学会召开坚持和发展 新时代“枫桥经验”专题研讨会

发表时间:2023-10-08 09:02:05 来源:宁夏法学会 作者:宁夏法学会管理员

  

自治区法学会召开坚持和发展

新时代“枫桥经验”专题研讨会


     今年是毛泽东同志批示学习推广“枫桥经验”60 周年暨习近平总书记指示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20 周年。9月14日,自治区法学会在中卫市召开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专题研讨会,自治区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自治区法学会学术委员会主任张廉出席会议并讲话,五市法学会分管领导和区内法学法律专家学者30余人参加了研讨会。


        研讨会观摩环节,与会人员现场学习了沙坡头区公安分局镇罗派出所依托“一个中心”、抓好“两个重点”、做实“三项机制”、运用“四种途径1234”工作化解矛盾纠纷风险隐患排查工作机制沙坡头区人民法院柔远法庭元融合“大调解”化解矛盾“保民生”,助力乡村振兴的好经验好做法。研讨环节,宁夏警官职业学院史伟丽教授分享了最新研究成果,中卫市法学会、中卫市中级人民法院、中卫市人民检察院、中卫市公安局、中卫市司法局、沙坡头区公安分局镇罗派出所、沙坡头区人民法院柔远法庭、中宁县太阳梁司法所等单位作了交流发言。


        会议指出,新时代“枫桥经验”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经验,是提升基层社会治理能力和水平重要法宝。我区在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方面勇于实践,积极探索,积累了宝贵的经验,推出了亮点做法,形成了宁夏特色,为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矛盾纠纷妥善化解提供了新的实践解决样本方案法学会要积极主动参与“塞上枫桥”调解品牌提升行动,探索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新路径,总结提炼更多可推广可复制的宁夏经验。

        会议强调,要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把学深悟透做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全区法学法律工作者的首要政治任务,尽快完成基层法学会党组织建设,强化党对法学会工作的绝对领导,全面加强对法学领域意识形态阵地的管理,引导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要切实履行建设一流法学智库职能,不断繁荣法学理论研究,始终坚持“法治实践需要什么,法学会就研究什么”,深化对全面依法治国理论和实践的研究,深化本地区重大战略相关法律问题研究,深化对市域社会治理典型经验的实践研究,强化成果转化,拓宽转化途径,力争推出更多进入决策层的精品力作。

        会议要求,要切实发挥联系法学法律界桥梁纽带作用,积极参与法治实践。组织专家学者走出机关教室走进田间地头,找准当地党委政府最急需解决、法治实践最突出、群众最关注的具体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法治新思路新办法。要全力推行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制度,持续深化“法学研究下基层”活动,针对基层社情民意和法治需求开展实证研究,为基层治理献策支招,让“高大上”的法学理论研究更接地气,为维护基层社会稳定提供务实管用的对策建议。

        此次专题研讨会,既是自治区法学会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的创新举措,也是指导广大会员积极参与第二批主题教育的有效载体,更是贯彻落实常务理事扩大会议精神的具体行动,聚力开展“会员立足岗位做贡献”主题活动,深入组织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自治区党委工作部署和要求,努力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美丽新宁夏贡献法治智慧和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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