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法学会传达学习
自治区党委十二届十次全会精神
5月8日下午,自治区法学会召开机关全体党员大会,迅速传达学习自治区党委十二届十次全会精神,并结合机关效能考核问题整改研究具体贯彻落实意见。
会议认为,自治区党委以全会形式专题研究完善基层治理体系、提高基层治理能力十分及时、非常必要、意义重大。既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时重要讲话精神的重大举措,也是对自治区党委十二届八次、九次全会精神的拓展,充分体现了自治区党委高度的政治站位、坚定的政治立场、强烈的政治担当。全会通过的《关于完善基层治理体系 提高基层治理能力的若干意见》和《全会决议》主题鲜明、聚焦精准,统筹兼顾、系统完善、重点突出、措施得力,政治性、指导性、创新性、针对性都很强,特别是对基层治理涉及到的基本单元一体谋划、全面覆盖、政策打包、成体系推进,这在全国还属于首创,必将对构建我区基层治理新格局发挥重要的推动作用、产生深远的影响。
会议指出,完善基层治理体系,提高基层治理能力,推进基层社会治理是一场深刻变革。法学会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时重要讲话精神,认真学习贯彻自治区党委十二届十次全会精神和自治区党委书记陈润儿在全会上的讲话精神,深入学习张韵声常委就《若干意见(讨论稿)》向全会作的说明,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自治区党委决策部署上来,拥护全会决定,支持和投身基层治理,不折不扣抓好贯彻落实。
会议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聚焦法学会机关效能考核情况整改,明确整改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措施清单,逐项逐条明确到人,强化“一盘棋”思想,上下同心,齐心协力,努力克服“四化”,为形成联系广泛服务群众的群团治理工作体系,做出法学会应有的贡献。
会议要求,要坚持政治引领,坚定改革信心,强化改革担当,加强重大课题研究、理论成果转化等基础机制建设,不断提升繁荣法学研究、服务法治实践、服务全区大局的能力,积极投身到完善基层治理,提高基层治理能力这场变革中去,发挥优势,主动对接,参与实践调研,开展法学研究,以实用性成果为领导决策提供理论支持和依据,在建设法治宁夏、平安宁夏进程中当好“智囊团”,成为“思想库”,充分发挥建言咨政和参谋助手作用,为服务好建设好经济繁荣民族团结环境优美人民富裕的美丽新宁夏贡献智慧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