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力编纂高质量生态环境法典
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吕忠梅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决定》明确提出“编纂生态环境法典”的重大政治任务和立法任务。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将以钉钉子的精神为此不懈努力。
要坚持系统观念,着眼于增强生态环境立法整体效能,准确把握法典编纂过程中系统整合、编订纂修、集成创新的关系。把党的十八大以来生态文明建设理论、制度、实践成果以法典化方式确认下来,回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新期待;全面梳理和总结生态环境法治建设成功经验,既把已经成熟的经验固化为法律,也对未来实践进行引领,实现重大改革于法有据;在系统总结环境法理论成果基础上,形成生态环境法典体系化方案;把握人类生态文明发展新趋势,汲取世界环境保护立法经验,吸收中华优秀传统生态文化和法律文化精髓,为推进当代世界法治文明建设贡献中国智慧和力量。
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科学把握编纂生态环境法典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核心概念、基本规范,既以统一价值理念方式凝聚改革共识,又以创新法律制度方式打破现有体制机制固化的藩篱,还以前瞻性规定保护改革探索,也通过法典化方式提炼固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成果,使之制度化、规范化、法律化和法治化。要努力编纂一部人民拥护、乐于遵守的良法善治法典,真正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作用,用法治力量助推美丽中国建设,造福中华民族千秋万代。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深化生态环境法典编纂研究,以高质量研究成果助力高水平法典化立法,为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环境法治体系贡献智慧和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