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我们来申请解除保全。”不久前,原告海某和被告马某一起来到永宁县人民法院闽宁人民法庭,向承办法官递交了解除财产保全的申请。这起离婚纠纷,以判决驳回诉讼请求的方式结案,双方均未上诉。
一段婚姻,两次选择
海某与马某二人均是再婚。2013年,二人经人介绍相识后同居生活,2021年正式登记结婚。十余年来,双方感情基础尚可,共同操持家庭,安稳的生活在2024年悄然生变。随着马某孙子出生,家庭结构重新调整,育孙陪护、日常开支、家务分工等细碎琐事不断累积,加之二人缺乏有效沟通,日常摩擦逐渐升级为频繁争吵,家庭矛盾持续激化。隔阂渐深的海某最终诉至闽宁法庭,请求判决离婚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同时申请对马某名下财产采取保全措施,昔日温暖的家庭,陷入对簿公堂的僵局。
判决之外,多做一步
“家事案件有它的特殊性。财产可以算清,感情算不清,如果能帮当事人把心结解开,比出一份判决更有意义。”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严格落实法院“三必问、三必查、三必看”家事审判工作机制,紧扣家事纠纷“情感性强、矛盾复杂、弱势群体多”的核心特点,将工作要求贯穿本案全过程,循序渐进梳理案件全貌。“矛盾从何时开始、集中在哪些方面?矛盾纠纷产生的原因是什么?”法官跳出表面离婚诉求,摸清案件隐性问题。细问之下发现,二人的矛盾并非原则性冲突,更多是家庭事务分工中缺乏体谅、沟通不畅,小摩擦不断升级。
庭审结束后,针对二人的矛盾症结,承办法官继续做调解工作,引导双方梳理过往、正视问题。“同居八年再选择登记结婚,说明双方对这段关系足够珍视,再婚家庭走到一起本就不易,生活中的摩擦可以有更好的解决方式。”在承办法官耐心细致的释法析理下,二人抵触情绪逐渐消解,但原告仍坚持离婚。考虑到双方意见分歧较大,综合全案事实与审理研判,承办法官认定双方夫妻感情尚未彻底破裂,依法判决驳回海某的离婚诉讼请求。
判决之后,家庭延续
裁判落幕不是终点,纠纷化解、关系修复才是家事审判的最终目标。判决生效后,承办法官持续落实“三必看”工作要求,跟进案件后续情况,关注双方近况,引导双方放下争执、坦诚沟通,主动修复家庭关系。最终二人一起走进闽宁法庭,共同申请解除财产保全措施。当事人从对簿公堂到并肩而来,从互相指责到共同面对,这一幕,就是永宁县法院家事审判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的生动实践,也是司法定分止争、修复关系最朴素的注脚。
今年以来,永宁县法院在家事审判中坚持“诊断、治疗、修复”并重,不简单以结案为目标,而是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注重情感修复和关系弥合。每一起家事案件的背后都是一个家庭,法官要做的,是在法律框架内给出公正判断的同时,尽可能为当事人留出理性沟通、修复关系的空间。
判决会给出法律的答案,但马某与海某的选择,给出了关于婚姻与生活的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