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宁夏日报客户端
7月7日,记者获悉,银川市人民检察院成功化解了一起工伤保险资格认定纠纷检察监督案,通过积极推动案件当事人和解,最终化解了长达3年之久的行政争议。
2022年3月25日,魏某某经人介绍到银川市金凤区某建筑工地干活,熔接PE管材时从脚手架上摔落受伤,经医院诊断为足部骨折。后人社部门作出工伤认定,但A公司却认为魏某某不是其公司职工,存在伪造A公司印章向人社部门提交虚假工伤认定资料的情况,遂向法院起诉撤销工伤认定决定书。
一审法院审理后,并未撤销工伤认定决定;A公司上诉后,二审法院发现,当时为魏某某办理工伤认定时的工作人员陶某某在另一工伤认定案件中又作为B公司的代理人处理工伤事宜,遂判决撤销了一审判决及人社部门作出的工伤认定决定。后魏某某向法院起诉,但一、二审均败诉,且申请法院再审也被驳回。
今年,魏某某向检察机关申请监督。银川市人民检察院受理该案后,承办检察官向法院调取原审卷宗,对法院审判活动进行全面审查,并与人社部门、A公司和B公司了解情况。“我们听取了涉案三方当事人以及有关单位的意见,梳理出本案关联劳动争议仲裁、行政、民事案件6件,诉讼关系复杂,而且多次诉讼导致双方矛盾不断积累。”承办检察官李巍说。
为打破僵局,承办检察官多次与矛盾双方当事人沟通,向A公司说明建筑工地中承包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情形,并多次与魏某某沟通。近日,双方对赔偿数额达成一致,签订《一次性工伤赔偿协议》,A公司同意向魏某某一次性支付全部工伤保险待遇及未付工资共11.5万元,魏某某自愿向某人社局撤回工伤认定申请,向银川市人民检察院撤回监督申请。
目前,魏某某已收到全部赔偿款,历时3年的行政争议实现了“案结事了”。(宁夏日报记者 杨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