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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护“蓝天精灵” 宁夏检察向全球分享候鸟保护经验

发表时间:2025-10-13 09:27:05 来源:宁夏法学会 作者:宁夏法学会管理员

  
守护“蓝天精灵” 宁夏检察向全球分享候鸟保护经验
来源:宁夏法治报   

  9月30日,记者从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了解到,在9月24日至25日于江苏省盐城市召开的2025全球滨海论坛上,该院以“守护‘蓝天精灵’”为题,向全球分享交流了宁夏检察实践,受到国内外嘉宾的广泛赞誉。

  “作为东亚—澳大利亚和中亚2条全球候鸟迁徙通道的重要途经地,宁夏已成为中国西部鸟类重要的迁徙地和繁衍地。近年来,宁夏检察机关建立生态保护机制,协同保护野生鸟类。”论坛上,自治区检察院相关负责人向与会的各国代表介绍。

  今年7月,自治区检察院结合最高人民检察院部署的野生鸟类保护专项工作,与自治区司法厅联合开展依法推进野生鸟类保护专项行动,明确非法猎捕、交易、运输野生鸟类及其制品等5个方面的监督重点,构建“行政执法监督+检察公益诉讼”协同保护野生鸟类的工作格局。在全区部署开展“雾网”专项摸排,全面排查农作物防鸟措施,推动农业农村部门优化防鸟措施,积极探索候鸟保护与“雾网治理”宁夏实践。针对银川河东国际机场周边湿地和果树,引来大量鸟类横穿机场严重影响航空安全的情形,自治区检察院与民航宁夏监管局积极磋商,召开多部门联席会议,督促采用规范的防鸟设施,有效减少鸟类穿越,在机场净空安全与鸟类保护方面作出有益探索。

  同时,宁夏检察机关依托与水利、生态环保、林草等行政机关建立的“河长+检察长+警长”“林长+检察长”等协作机制,联合部署开展黄河保护综合治理、“检察蓝”守护“林草绿”、水行政执法“守敬”等专项行动,推进湿地保护,有效涵养水源、修复生态,守护野生鸟类生存环境。联合部署开展野生鸟类保护宣传月活动,设置野生鸟类保护宣传栏,发放鸟类保护倡议书,群众保护鸟类意识持续提升,全区涉野生鸟类案件逐年下降。

  宁夏检察机关还与行政机关共同创建宁夏黄河湿地与野生鸟类资源检察公益诉讼联合保护救助示范区、西大湖野生鸟类检察公益诉讼联合保护基地,合力保护野生鸟类栖息地。推动全区全覆盖设置野生动物救助站,为受伤、生病、迷途或落难的野生鸟类提供专业救援、治疗、康复和放归,共建野生鸟类保护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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