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案件中存在部分犯罪事实诉判不一问题,是否认定为瑕疵案件……”
“这个案件中存在引用法律条款不完整、不规范问题,是否认定为瑕疵案件……”
“这个案件的不起诉决定书未载明被害人申诉权,未送达被害人,是否认定为瑕疵案件……”
最近一段时间,在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组织的全区检察机关知识产权案件质量评查中,时常会听到这样的交流探讨。
“通过此次评查,我们将质效分析与业务专项分析相结合,将强化案件质量评查与岗位练兵相结合,一体抓实‘三个管理’,让‘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起到促进作用。”自治区检察院知识产权办公室负责人说。
据了解,此次案件质量评查是自治区检察院首次组织开展针对知识产权检察的专项质量评查,重点对2022年至2024年11月已办结的涵盖刑事、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等多领域的120件案件开展个案评查。初评环节,由自治区检察院组织各市知识产权业务骨干,采取地市交叉互评方式开展评查。复评阶段,自治区检察院知识产权办公室就初评意见进行集体讨论,同步征求自治区检察院民事检察、公益诉讼检察部门意见,并先后2次征求办案基层检察院及办案检察官意见,充分听取办案考量与难点说明,确保评查结论不脱离实际办案情景,经得起检验。通过个案评查总结案件办理中存在的共性问题,提出解决方案,并依托个案评查评选出不同案件类型的优秀法律文书10份,供全区知识产权检察条线学习借鉴。最终,经自治区检察院案件质量评查委员会评定合格案件116件,占评查总数的96.67%。
“参与案件质量评查的过程也是岗位实战锻炼的过程,让我们开阔了履职视野,提高了办案能力,积累了办案经验。”作为评查组成员的青铜峡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吕宇星说。评查前,自治区检察院知识产权办公室围绕案件质量评查的依据、方式、流程等,提前对参评人员进行了培训,评查过程中全程进行指导,现场答疑解惑,帮助各地参与评查人员能够从更高标准、更广视角反向审视本地和自身办案质量。
6月11日,自治区检察院下发《对全区检察机关2022年至2024年11月知识产权案件评查情况通报》,对此次评查情况及发现的5大类19个具体问题进行通报,督促各院及时整改,并部署各市检察院对近年来本地区办理的知识产权案件进行全面自查自纠。同时结合此次案件评查情况,总结2022年以来全区知识产权检察业务态势,分析知识产权检察业务质效,并形成分析报告。
“当前,知识产权司法保护领域逐渐丰富,知识产权犯罪产业链化、网络化、跨区域等特征更加明显,新类型疑难复杂案件增多,知识产权检察综合履职要求更高,全区检察机关将结合此次评查反映的个案办理质量情况,更好细化知识产权检察整体业务管理措施,一体推进‘三个管理’,高质效办好每一起知识产权案件。”自治区检察院知识产权办公室负责人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