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心为公”志愿者小吴至今都记得曾旁听的一次庭审。“那是银川市西夏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一起危险作业案。”6月18日,小吴向记者讲述了当时的情形。
2022年7月初至2023年4月底,马某在没有取得危险化学品储存、零售等经营事项许可的情况下,雇用周某为驾驶员,购买车用柴油违规运输到马某租赁的不符合危险化学品储存、零售标准的场所。马某向已报废油罐车、非法改装的厢式加油车内转储、灌装车用柴油,进行高度危险作业活动。
“作业场所周围有存放白酒1万余箱的仓库、冷库机房、幼儿园教学楼等人员密集、危险隐患场所。”办案检察官提起该案仍心有余悸。
同期,刘某在没有取得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许可、经营许可等相关资质的情况下,使用非法改装的厢式加油车,多次从马某处购买、违规灌装车用柴油,并运输到银川周边区域销售。
案发后,经安全机构评估、检验,相关部门从马某、刘某处扣押的油品系危险化学品,马某、刘某、周某的作业行为具有现实危险性。后经西夏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最终以危险作业罪判处马某、刘某、周某有期徒刑。
这是我区检察机关护航安全生产、惩治安全生产领域违法犯罪的一记重拳。
近年来,全区检察机关除了严厉惩治安全生产领域违法犯罪,还开展专项监督,提出社会治理检察建议,积极参与安全生产社会治理,着力维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
2025年3月,永宁县人民检察院运用“工伤保险征缴类案监督模型”,调取永宁县辖区内2024年以来办理在建工程项目施工许可证信息数据,筛选出在建工程项目,并调取工伤保险缴费信息数据,筛选出应参保未参保及应缴纳未缴纳工程项目线索,对这些线索开展调查。
“我们实地走访调查了施工情况,向相关单位调取施工许可证及施工合同,并核实工伤保险缴费情况,核查出辖区内9个在建工程项目施工单位既未在人社部门参保,也没有缴纳工伤保险。”6月18日,永宁县检察院检察官助理杨晓明告诉记者。
随后,永宁县检察院及时向相关职能部门制发检察建议,要求其依法积极履职,督促施工单位及时缴纳工伤保险。检察建议发出后,相关部门高度重视,迅速部署核查整改,对县域内60余家建筑工程项目进行现场检查,并对参加工伤保险法律政策进行宣传指导,多次与涉案企业负责人沟通,通过劝导、制发《限期改正指令书》等方式,引导在建工程项目施工单位积极参加和缴纳保险。目前,涉案企业已缴纳保险费用405141元,为1000余名农民工提供了安全生产保障。
安全生产是民生大事,事关人民福祉,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一丝一毫都不能放松。全区检察机关以精确打击犯罪助推精准预防治理,厚植案件质量根基,持续加强参与安全生产治理的力度和深度。今年以来,全区检察机关共提起公诉危害生产安全案件36件77人。对2023年以来办结的危害安全生产刑事案件开展专项评查,精准查找安全风险隐患,形成调研报告。会同自治区应急管理厅等九部门联合印发《全区安全生产资格证书涉假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推动无证、假证上岗等违法作业行为综合治理。针对煤炭、危化品、建筑施工等事故易发多发领域,共制发安全生产社会治理检察建议36件。同时,检察官还通过检察开放日、送法进企业、庭审观摩等方式,宣传安全生产知识,促使企业提高安全生产意识,今年已送法进企业58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