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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心劝架学生被刺伤法律援助帮其获赔5万

发表时间:2013-09-18 10:59:30 来源:宁夏法学会 作者:系统管理员

  
好心劝架学生被刺伤法律援助帮其获赔5

——法律援助帮无辜受伤学生讨回5万元赔偿款

本报讯(通讯员 李红萍 陈兴武)两名同班少年因口角发生争执厮打在一起,年仅15岁的同班同学方某上前劝架,不料被刘某误以为是对方“帮手”而被刺伤。近日,在青铜峡市叶升法律援助站的帮助下,方某获得索赔5万元。

方某与刘某均系青铜峡市某中学初二某班学生,共同居住该市叶升镇某村。2013年3月15日上午,因天气恶虐,任课的体育课老师让同学们回到教室自由活动,期间,刘某因琐事与同伴发生争执,并与同伴厮打在一起,正在旁边的方某见状,连忙上前去劝架,不料被刘某误以为是对方“帮手”,于是恼怒的刘某拿出随身携带的水果刀刺向方某的胸膛......

事后,方某被送往医院救治,花费治疗费1万多元,后被青铜峡市公安局法医鉴定为轻伤。见到无辜被砍伤的方某躺在病床上,方某家人感到十分愤怒,找到学校要求学校及刘某共同承担赔偿责任,学校支付方某医疗费1万元后,认为此事与学校无关,让方某家人找致伤人刘某追要赔偿款,伤人者刘某家人既拒绝道歉也不肯赔偿。

方 某的父亲身患残疾多年,家中一贫如洗,孩子被刺伤后,需要大量治疗费,但自己不愿扩大事态,多次找学校和刘某家人要求赔偿屡次碰壁,万般无策,于是方某父 亲找到青铜峡市叶升法律援助站,要求赶快解决其子赔偿问题。叶升法援站受理该案后,立即请示青铜峡市法律援助中心,征得同意后即刻安排人员承办此案。起 初,承办人员想到通过诉讼形式承办此案,考虑到方某与刘某均在一个班学习,其子以后还要继续在该校上学;而且起诉到法院,势必造成一定恶虐影响,于是在征 得方某家人同意后,决定通过非诉讼法律援助形式帮助受伤害的学生方某讨回公道。办案人员又来到该学校认真了解案情,发现事发当时,刘某、方某所在的班级的 确无任何老师在场,系无监管状况。通过多方调查取证,对刘某家人及学校做了大量的思想工作、讲解法律规定,刘某及家人意识到自己孩子所犯的严重错误;校方 也认可自身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及过错。

日前,在青铜峡市法律援助中心叶升法援工作站的帮助协调下,该学校、刘某家人及伤者方某家人达成一致赔偿协议由学校及刘某共同赔偿方某各项经济损失,伤者某最终获5万元赔偿款

(作者:宁夏青铜峡市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  李红萍  陈兴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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