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原县2025年法学会重点工作总结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助力法治政府建设,发挥法律顾问职能作用。切实加强党政机关法律顾问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在推进依法治县、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中的作用。承办县委、政府法制审核550件,其中审核合同、协议28份,审核规范性文件4份,审核其他文件(土地征收预公告、公告、制度规范等)518份。办理行政复议案件92件,均通过全国行政复议工作平台办理,已办结93件(2024年结转16件),生效复议决定均已履行,行政复议纠正不合法不合理行政行为职能作用发挥明显,在推进依法行政方面取得良好成效。
(二)推进普法宣传,提升服务效能。一是持续推行会前学法制度。2025年以来,我县锚定“关键少数”抓牢法治建设“牛鼻子”,以制度化学习、常态化考法推动领导干部当好尊法学法守法用法“领头雁”。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县政府常务会分别专题研学习近平法治思想1次,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240次;县政府常务会会前学法30次,带动全县开展会前学法360场次,组织47名新提拔领导干部参加任前法律考试。二是深入推行“法律明白人”培育工程。全县从村干部、党员骨干等群体中择优遴选人员,组建起1793人、覆盖159个村(社区)的“法律明白人”队伍,通过常态化专题培训、“导师帮带”等机制提升队伍法治素养和履职能力。组建由18名骨干力量构成的“法律明白人”宣讲团,依托“板凳课堂”“田间普法”等载体开展分众化特色普法宣讲249场次,覆盖群众7500余人次;充分发挥队伍“人熟、地熟、情况熟”优势,成功调解矛盾纠纷860余件,协助办理法律援助申请100余件,相关工作成效被《宁夏日报》《中卫日报》刊发报道7篇。三是广泛开展法治宣传。全县各级、各部门在重要时间节点和“《民法典》宣传月”中,围绕“三下乡”、反电信诈骗、国家安全、保密法、未成年人保护、反有组织犯罪法等内容,广泛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围绕重点领域打造7期精品普法讲座;线下开展专题讲解、案例剖析、互动答疑,参训人员达915人,同步组织开展各类线下宣传活动990余场,覆盖群众21.7万人,发放宣传资料49.5万余份,解答法律咨询1.9万余人次;线上依托官方新媒体平台直播讲座、推送短视频和法治信息,累计观看超3.2万人次,发布普法短视频30期,编发法治动态、法律知识、原创普法信息等共计812条。
(三)坚持融入社会治理,法治惠民“更好一步”。一是围绕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这一主线,深入践行“塞上枫桥”基层法治工作机制,建强基层服务站点,推动法学会入驻综治中心,法学会会员参与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工作,县、乡法学会会员参与化解各类疑难复杂纠纷924起,对当事人开展心理疏导533人次。二是坚持以群众法律需求为核心,织密县、乡、村三级实体服务平台,为群众提供“家门口”的法律咨询等公共法律服务,让邻里纠纷、婚姻家庭和劳资争议等问题在基层化解。并依托“12348”法网、“宁夏公法云”、公共法律服务自助终端机和人人律可视电话等线上资源,搭建全天候咨询平台,让群众体验“指尖上的法律服务”。县乡村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可视电话接听法律咨询411人次,实体平台接待服务群众1791人次。三是2025年受理法律援助案件496件,其中民事法律援助案件133件,刑事法律援助案件127件,行政法律援助案件1件,法律帮助案件36件,代书案件199件,受援人共计575人次,挽回经济损失169.9万元;开展“法援惠民生”系列普法宣传活动15次。积极推行预约办证、延时办证等服务项目,实行“周末不打烊服务”,实现线下办事只进一门。受理各类公证事项233件,其中继承60件、合同(协议)66件、证据保全5件、委托48件,声明17件、遗嘱27件,其他公证事项10件。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法治体检工作深度和广度不足。法治体检专业人才短缺,影响了工作的质量和效率,未能实现县域全面覆盖到所有企业。二是法治宣传创新性、针对性、实效性欠缺,已建成的村级法律服务工作室开展工作效果不明显,普惠均等、便捷高效、智能精准的现代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还不完善,村(居)法律顾问制度还需进一步压紧压实。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继续深入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人心、把宪法、民法典、反诈等法律法规送到群众身边心头,运用新媒体平台向全社会推送。一是统筹推进“九五”普法规划制定与启动实施工作,结合县域实际细化目标任务、重点内容和责任分工,构建“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普法工作格局。健全“提示函+跟踪问效+闭环管理”工作机制,完善普法考核评价体系,将普法任务完成情况、“九五”普法启动推进成效纳入年度法治建设考核指标,加大考核权重,强化结果运用,对履职不力的单位通报问责,倒逼“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负责”责任制落到实处。二是全面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积极推进法律顾问制度改革,推进法律顾问工作向政府工作各个领域延伸,由传统的法律咨询、合同审查等服务性工作向提供行政决策论证、参与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转变政府职能、规范行政行为、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各项工作延伸,推动法律顾问在更大范围、更深层次发挥作用。三是依托“塞上枫桥”基层法治工作机制,持续深化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将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真正做到“案结事了”。围绕“应援尽援、应援优援”的目标,做好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妇女、农民工、军人军属、退役军人等特定群体法律援助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