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给中宁县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部主任苗凯凯今年的工作提炼一个关键词,那一定是“枸杞保护”。
9月,记者4次致电苗凯凯,他每次都在枸杞保护的现场:
9月9日,针对办理的一起涉嫌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中宁枸杞)案,会同中宁县枸杞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商标管理部门)、中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沟通公益诉讼惩罚性赔偿是否适用的问题;
9月16日,与干警勉林走访中宁县国际枸杞交易中心枸杞销售商户,调查了解“中宁枸杞”国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使用情况,以及是否存在侵权行为线索;
9月22日,在中宁县大战场镇开展公益诉讼检察服务“三农”工作促进乡村振兴专项行动,实地察看案件整改情况,并对入户调查过程中发现的某枸杞种植企业拖欠农户工资问题,帮助农户追薪4000元;
9月25日,和干警勉林、李嘉璐一起使用该院研发的“中宁枸杞”国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综合保护监督模型,在电商平台梳理未经授权使用“中宁枸杞”国家地理标志店铺的数据,并一一调查核实。
“中宁枸杞好比一个联绵词,大家提到中宁就会想到枸杞。‘中宁枸杞’是地理标志农产品,也是本地特色支柱产业。助推品牌发展、保护地域文化符号,是检察机关的职责所在。”苗凯凯说。
去年5月,公安机关侦查到外地几名犯罪嫌疑人涉嫌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印有“中宁枸杞”字样的包装袋),且数量较大,侦查结束后将案件移送至中宁县检察院审查起诉。“因为涉及侵犯知识产权,侵害社会公共利益,案件受理后,我院确定了‘刑事打击犯罪+公益诉讼惩罚性赔偿’的办案模式,组成知识产权办案组,同步开展公益诉讼工作,拟对侵犯注册商标的问题提出惩罚性赔偿。”苗凯凯告诉记者,目前,刑事案件已经起诉,涉公益诉讼的诉讼请求部分,正在结合具体案情计算数额。
该案是去年“中宁枸杞”品牌保护公益诉讼专项检察监督的其中一起案件。
当时,苗凯凯利用“中宁枸杞”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综合保护监督模型分析从线上调取的数据,结合走访调查、调阅地理标志使用授权及包装物宣传资料等方式,发现多家生产企业和销售商户存在违规使用地理标志、在包装物上错误使用标识宣传,以及由此引发的消费维权等问题。他清楚地记得,走访中,一位老农捧着自家种的枸杞,忧心忡忡地说:“牌子要是被他们搞砸了,我们这些老老实实种地的人可咋办?”
这句话刺痛了苗凯凯,他意识到,这不仅是一个经济问题,更是一个关乎地方品牌存续、公平诚信市场环境的重大公共利益问题。中宁县检察院于当年7月向行政机关制发检察建议,建议其依法全面履行职责,全面开展巡查检查和违规整治,引导“中宁枸杞”地理标志规范使用。
一场针对枸杞产业的“公益保卫战”就此打响:检查经营主体240户次,督促删除违规宣传信息154条、整改问题69处,收缴侵犯商标包装物7万余件,查扣侵权枸杞260余公斤;建立追溯地理标志标识发放管理台账,核发中宁枸杞质量安全追溯标识189万枚,完成产品检验检测5700余次,配合异地市场监管部门和公安部门查处4起枸杞产品外包装侵权案件……
专项整治力度大、成效明显。目前全区共有34家企业获准使用“宁夏枸杞”地理标志、83家企业获准使用“中宁枸杞”地理标志,授标企业生产的700余款产品已全面接入质量追溯系统。
“最大的变化,是观念的改变。刚开始,很多人不知道检察院还能管‘闲事’——管山上的树为什么被砍了,管河里的水为什么臭了,管枸杞‘红不红’。现在,农户们知道合法合规使用地理标志,企业更加注重品质和信誉,行政部门也会主动来问问‘检察意见’。保护枸杞,已经变成了‘大合唱’。”苗凯凯欣慰地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