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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宁县2016年法学会工作总结

发表时间:2016-12-20 17:54:38 来源:宁夏法学会 作者:宁夏法学会管理员

  

永宁县2016年法学会工作总结

 

2016年,永宁县法学会紧紧围绕县委、政府的中心工作,树立“立足永宁、服务永宁、研究永宁”的工作思路,坚持为地方发展服务的原则,把群众关心、社会关切、县委政府关注的民主法治建设中的重大理论问题和实际问题作为研究重点,为推进依法治县、加快法治永宁建设作出新的贡献。

一、及时组织成立永宁县法学会

按照银川市委政法委《关于组建县(市)区法学会的通知》要求,并报请永宁县委同意,在银川市各县区率先成立了县级法学会,积极对接区市法学会,主动协调组织部、民政局和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等部门,412日,组织召开了永宁县法学会成立大会暨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银川市法学会常务副会长张伟及县领导杨宝文、杨锋等同志出席会议。

会议宣读了《关于同意成立永宁县法学会的批复》和自治区法学会贺信及大会决议;报告了永宁县法学会筹备工作情况;选举产生了永宁县法学会第一届理事会理事及常务理事、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县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杨宝文当选永宁县法学会首任会长。

永宁县法学会的成立,标志着我县民主法治建设向着科学化、专业化迈出了重要一步,对于“繁荣法学研究、推进依法治县”具有极其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举办“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法治宣讲活动

85,举办了“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法治宣讲活动,全县科级及以上领导干部接受了一次生动的法治教育。银川市法学会副会长张伟亲临指导。讲座特邀自治区法学专家施海智进行讲授,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为题,以生动详细的事例,对新常态下政府如何承担环境保护主体责任等方面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讲解。
  通过讲座,进一步提高了全县领导干部遵法、学法、守法、用法的积极性,为服务全县“五城同创”和改革发展大局、全面推进依法治县提供了有力保障。

三、组织开展各类法治宣传活动

今年4月份以来,共组织集中宣传3场次,47日,在县城杨和大街组织34家综治委成员单位开展集中宣传,集中宣传活动的重点以禁毒、治安防范、交通安全、消防安全、网络安全、金融投资安全、电信手机安全、医疗卫生、食品药品安全、旅游安全、生产安全、防灾防震、用电用煤用气安全等方面为主。414日,在永宁县闽宁镇文化活动广场,组织公安局、法院、检察院、宣传部等27家综治委成员单位,开展了集中宣传活动,共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5万余份,受益群众超过1000人次。415日,在永宁县杨和大街开展“国家安全日”集中宣传活动,为有效提高群众法治意识和安全防范意识营造了良好氛围。累计发放宣传资料2万余份,受益群众超过3万人次。8月中旬,承办了全国省级法制报优秀记者宁夏行活动,全国60余家媒体到永宁县宣传报道平安建设的好经验、好做法,宁夏法治报4个专版宣传推介永宁经验。

四、今后工作重点

一是坚持党对法学会工作的领导。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大是大非问题上,立场坚定,旗帜鲜明,绝不能犯方向性错误。对于工作中遇到的重要情况、重大问题,承担的重要课题、举办的重大活动要及时向市委请示报告。县委政法委要落实好代管责任,切实把法学会工作作为我县政法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大关心支持力度,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创造良好条件,努力推动法学会工作不断取得新成绩。

  二要坚持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武装思想。始终遵循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坚持从中国实际出发这“五项原则”,当好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传播者和实践者,永葆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政治本色。

  三是突出工作重点,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推动繁荣法学研究。紧密围绕全县中心大局,切实做好服务工作。始终围绕党委、政府的工作大局开展学术活动和理论探讨。加强相关法律问题研究,切实发挥职能作用和自身优势,争取更多的研究成果进入决策层,更好地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服务,为全县改革发展稳定服务。

紧密结合永宁实际,重点研究现实问题。法学会开展法学研究工作,必须“立足永宁、研究永宁、服务永宁”,要紧紧围绕人民群众关心、县委政府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应用法律研究,要紧密结合全县政法工作会议提出的社会矛盾化解、平安永宁建设、法治永宁建设、政法基层基础建设、政法队伍建设等重点工作,找准法学研究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在推动实现重点工作突破、整体工作提升等方面探索切实有效的思路、途径和方法,不断推动政法工作创新发展。

紧密结合法治实践,不断与时俱进开拓创新。通过创新研究方法、研究手段,积极参与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帮助解决疑难复杂法律问题,推动法学研究更好地适应新形势、解决新问题、开创新境界,努力推出更多高质量的法学研究成果。

  四是加强自身建设。加强自身建设是做好法学会和法学研究工作的组织保障,是法学会履行好“繁荣法学研究、推进依法治国”重要职责的根本保证,必须始终把加强法学会人才队伍等自身建设作为一项基础工程常抓不懈。认真贯彻自治区《关于进一步促进和繁荣宁夏法学研究工作的若干意见》和银川市《关于加强市县法学会工作的指导意见》精神,做好联络、协调、服务工作,进一步健全法学会的组织规程、活动规则、管理机制等,推动实现法学会各项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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