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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社同行护“未”有方!金凤区检察院新添“司法社工服务站”

发表时间:2026-07-08 18:16:58 来源:宁夏法学会 作者:宁夏法学会管理员

  
检社同行护“未”有方!金凤区检察院新添“司法社工服务站”
   来源:宁夏日报客户端   

  7月1日,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检察院与银川市阳光未成年人社会服务中心正式签订合作协议,成立“驻检司法社工服务站”。

  该“驻检司法社工服务站”设立在金凤区人民检察院内。服务站为司法社工提供固定工作场所和规范化对接机制。驻检察院司法社工将系统开展社会调查、附条件不起诉考察帮教、心理测评与心理辅导、家庭教育指导、“一对一”帮扶教育等工作,协助检察官制定“一人一策”精准帮教方案,实现风险分级、干预矫治、效果评估全流程专业覆盖。

  此次合作是检察机关专业化办案与社工组织社会化帮教的有机结合。检察官聚焦法律监督、程序把控和权益维护,司法社工发挥认知矫正、行为干预、家庭关系调适和社会功能重建等专业优势,双方在服务站平台上密切配合、全面协同,不断创新完善未成年人检察履职方式方法,多角度开展涉案未成年人综合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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