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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通区法学会2016 工作总结

发表时间:2016-12-20 18:02:39 来源:宁夏法学会 作者:宁夏法学会管理员

  

利通区法学会2016年工作总结

 

中国法学会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人民团体,是法学界、法律界的全国性群众团体、学术团体和政法战线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和政府联系和团结广大法学工作者、法律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是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力量。

按照市委政法委的安排部署,结合地区维护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中心工作,以深入开展法学研究、法治宣传、法律服务和推进相互交流等工作推进法学会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区委政法委及时报请区委常委会研究通过,组建利通区法学会。624日上午,召开利通区法学会第一次代表大会,自治区法学会常务副会长哈莹,自治区法学会研究部副部长刘文明应邀出席会议。大会审议通过了《利通区法学会务理事会理事选举办法》、《利通区法学会常务理事、会长、副会长、秘书长选举办法》及《利通区法学会会员管理暂行办法》,选举产生利通区法学会第一届代表大会43名理事、27名常务理事。

一、     法学会主要工作

(一)围绕区委中心工作,开展宣讲

为认真贯彻落实区委扩大会议精神和政法工作会议关于当前形势分析判断的要求,利通区抽调领导干部、法学专家、律师等人员组成的宣讲团,深入全区各单位各乡镇集中宣讲活动。宣讲围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宪法法律、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宁夏回族自治区宗教事务条例》、惠民惠农政策、感恩教育、心理疏导、“严打”典型案例,将心理疏导作为重要内容一并纳入。为广大群众正确区分宗教信仰与民族习俗、正常宗教活动与非法家教活动的界限,正确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使法学工作者和法律工作者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不断提高政治素质、法律素质和业务素质,确立正信,明辨是非,增强信心,抵制极端,打击犯罪提供了理论依据。

(二)建立健全法学会组织体系

一是加强利通区法学会建设。为进一步完善利通区法学会组织体系,根据自治区党委政法委转发中央政法委《关于转发<中国法学会关于加强市县法学会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的通知(宁政法综[2015]57号)文件的要求,结合利通区区实际下发《关于在利通区成立法学会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利通区法学会领导配备、机构设置、工作人员职数、经费保障等问题。利用各种会议、信息简报、固定橱窗、流动展板等形式,加强对法学会职能、地位和作用宣传,扩大社会认知度,吸引更多法律人才成为会员, 引领、繁荣法学研究,推进法学理论创新、法律制度创新和法治文化创新,促进法学研究成果的推广和应用转化,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提供理论支持和智力服务。目前利通区法学会会员发展情况正在有序进行,法学会会员入会登记事宜已办理完成。

二是强化会员管理,提升服务水平。为完善中国法学会会员管理系统,规范会员服务和会员管理工作,利通区法学会对地区所属的中国法学会个人会员、团体会员、联络员基本信息进行了全面核对录入,截止目前利通区法学会依托区法学会发展会员,通过进一步完善区法学会组织建设和队伍建设,最广泛地把法学法律工作者组织起来、动员起来、团结起来,区法学会共注册会员153人,发展团体会员8个,使会员结构更加合理,包含范围更加广泛,很好地体现了法学会在法学研究领域的引领与服务作用。

三是会员队伍进一步发展壮大。按照吴忠市法学会“积极发展、坚持标准、改善结构、合理布局”的要求,区政府依托法学会成立了法律顾问团队,重大决策组织法律专家审查。组织法学会会员召开听证会6次,对涉法涉诉信访积案和可能引起社会不稳定的重大事项听取法律专家的意见建议,依法依规化解了5个积案。对吴忠信息第141期“利通区一男子扬言采取极端行为”、第142期“利通区中达商业广场一女子扬言跳楼”等突发性问题第一时间进行依法处理。

(三)开展七五普法,积极参与各类法学研究

为更好开展七五普法活动利通区法学会认真组织,积极筹备、全力推进。一是区委政法委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会议,听取情况汇报,专题研究普法活动各项筹备工作,协调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二是精心谋划安排。区委政法委、地区法学会加强统筹协调,成立筹备机构,指派专人负责,制定工作计划,梳理阶段节点,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力量积极参与普法活动,全力推动工作落实。

二、工作思路与打算

利通区法学会将继续以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等各项中心工作为重点,以完成吴忠市法学会安排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为出发点,一是全面落实利通区普法活动,与吴忠市法学会及时沟通汇报,聘请法学专家,组织好普法宣传活动,做好会议筹备等各项工作。二是积极创新开展法学会参与社会矛盾化解工作。三是继续落实本地法律人才在法治宣传、法律服务方面的作用,全面落实普法“五个一”活动;四是积极向吴忠市法学会网站报送信息。五是对照《法学会考核细则》完善各项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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