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同心县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与执行局通过审执联动,化解一起债权人撤销权纠纷案件。该院创新“债权转让+债务折抵+执行和解”模式,一揽子化解了三起分别涉及借款、赠与、财产损害赔偿纠纷的复杂案件,实现案结事了人和的良好效果。
2023年3月,金明(化名)拖欠杨江(化名)借款6万元未偿还,杨江多次索要未果遂起诉至法院。经法院审理,判决金明向杨江返还借款6万元。判决生效后,金明未按期履行付款义务,杨江申请强制执行,但执行阶段发现金明无财产可供执行。经查,金明与妻子田梅(化名)离婚时,已将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屋无偿赠与妻子和儿子金小鹏(化名)。杨江得到执行信息反馈后,认为该赠与行为损害其债权的实现,遂提起债权人撤销之诉,要求法院撤销该赠与合同。
2024年6月,金小鹏与田梅因邻居周锋(化名)家自来水管破裂致其房屋受损,以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为由将周锋起诉至法院。经法院审理判决由周锋支付金小鹏、田梅赔偿款10万元。该案亦进入执行程序。
综合审判庭承办法官收到债权人撤销权纠纷案件后,积极与执行法官沟通。经研判认为,三起案件法律关系不同,但当事人之间存在亲属关系和利益交织,具备“一揽子”化解的基础。为此,法院主动搭建沟通平台,组织各方当事人进行多轮调解。调解中,法官向各方释明法律风险:若赠与被撤销,房屋所有权将恢复为金明及田梅所有,而财产损害赔偿纠纷的诉讼主体将会出现程序性问题,对于金明拖欠杨江的执行案件将立即采取执行措施。因周锋与杨江存在亲属关系,且双方同意对部分案款进行债权转让,最终在法官的引导下,三方达成和解协议。
该案通过“债权转让+债务折抵+执行和解”的创新方式,将三起案件串联解决,既保障了杨江的债权实现,又减轻了金明的执行压力,同时避免了金小鹏、田梅因房屋产权变动引发的后续矛盾。至此,三起案件均得到圆满化解,各方当事人的权益得到了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