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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农区法学会2016年工作总结

发表时间:2016-12-20 17:59:05 来源:宁夏法学会 作者:宁夏法学会管理员

  

惠农区法学会工作总结

 

惠农区法学会在石嘴山市法学会、区委政法委的指导下,于20151211日召开了惠农区法学会成立暨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会议选举产生了会长1名,副会长5名,秘书长1名,常务理事9名,理事36名,法学会63名会员参加了会议。同时,特邀了厦门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李兰英教授、宁夏大学政法学院硕士研究生导师腾明荣教授为法学会顾问。惠农区法学会成立暨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召开是我区民主法治建设进程中的一件大事,标志着我区民主法治建设向科学化、专业化迈出了关键一步,必将对推进平安惠农、法治惠农建设具有极其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切实加强自身建设,培养高素质法学队伍。

惠农区法学会为进一步加强会员队伍建设,根据《中国法学会章程》和《中国法学会会员管理办法》及《石嘴山市法治智库建设实施方案》相关要求,对会员构成及入会条件、入会程序、会员的权利与义务、会员管理办法、会员退会及资格取消等作出了明确规定。为更加紧密地团结法学、法律工作者,增强我区法学会的凝聚力,建立了会员入会办理流程和完善了会员联络员办法,明确了工作职责,初步形成了会员参与法学活动的组织制度。在会员的发展上,通过管理,全面加强会员的思想、组织、学风、制度建设,努力造就一支政治素质硬,业务能力强会员队伍。区委政法委召集区法院、检察院、公安分局和司法局等分管领导,认真传达了市政法委328号文件精神,要求在本系统、本部门深入开展宣传发动,鼓励符合条件等法律工作者积极入会。法学会成立之初,会员已涵盖政法、教育、医疗、卫生等多个行业二十余家单位。

二、注重发挥职务功能,助推依法治区建设。

   惠农区法学会成立一年以来,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充分发挥党和政府的“智囊团”“思想库”作用,努力践行依法治国理念和责任。紧紧围绕惠农区委、政府中心工作,服务于基层、服务于群众,服务于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的“三个服务”作用,不断推进法治实践创新和法律文化创新。我们坚持认真贯彻自治区、市法学会的安排部署,落实《石嘴山市法学会法学研究课题的通知》、《石嘴山市法学会关于举办第一届石嘴山市法治论坛征文工作通知》要求,团结和组织我区法学工作者,不断推进法学理论创新和法治理论创新,服务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和法治建设,为建设平安惠农作出新的贡献。在全区政法系统广泛发动,开展2016年惠农区法学会区级法学重点研究课题活动,鼓励全体干警、律师踊跃投稿,从中选取优秀作品刊登在《惠农法院工作动态》、《法制惠农》等系统刊物上,进行交流学习。通过实践,我们切实感到,在坚持以问题导向,应用法学研究,解决实际问题,是市辖区级法学会的正确之路。

一年以来,我区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更加成为我们法学会系统的一张“靓丽名片”,以地方法学会为主建设的“法律诊所”“法律服务站”“法律顾问站”“信访工作站”“调解中心”“法治实践教育基地”等服务站点更加广泛,面向基层群众的多形式法律服务工作有声有色,政法各部门及乡镇、街道各公安派出所、司法所等在实践中创造了新的经验。近些年来,农民工利益被侵害,工资被拖欠问题日益突出,惠农区司法局助推人民调解,为农民工兄弟撑起保护伞,例如:2015年初,家住大武口区的刘某承包礼和乡厂房建设项目,持续性拖欠农民工工资长达一年之久。依据矛盾纠纷属地解决的原则,充分发挥基层司法所调解中心与礼和乡人民调解委员会作用,调解员秉承“依法调解,争取农民工工资不拖欠”的原则,及时与乡党委、政府和公安派出所进行联系,争取部门支持,对包工头坚持“以情动人”,让其想办法解决农民工工资,让农民工相抵有钱回家过年。最终经过多方努力,化解了此次农民工欠薪问题,避免化解了一起农民工上访事件。惠农区法学会经过一年多的发展。深入基层,开展多种形式的互建互助互帮平台。如:惠农区法院进驻街道基层服务中心,建立社区法律服务诊所“六诊”结合模式;乡镇、(村)街道(社区)以综治服务中心为依托,成立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惠农区公安分局在拘留所建立法律服务站,司法局建设成立的法律援助中心均实现法学会、乡镇、街道和律所三方共建等等。

三、多方参与法制宣传,不断提高法学会的影响力和向心力。

   当前,各类社会矛盾日益凸显,特别是征地拆迁、就业安置、劳资纠纷以及家庭矛盾等社会矛盾将会逐渐凸显出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压力仍然很大,涉法涉诉的的信访案件仍处于多发期、敏感期,基层群众很多对法律条款和法律程序不了解,缺乏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走入“信访不信法”的“怪圈”,而基层社区工作人员大多缺乏专业法律知识,在调解涉法涉诉矛盾时有很大的局限性。因此,我区法学会秉承一边推进法治进社区、村的宣传,一边坚持以案调解进行实际案列说教,对家庭矛盾纠纷、邻里纠纷等细小案件也进行一事一议。孝顺父母一直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然而由于“孝”道也常常会产生家庭矛盾纠纷。201510月,惠农区一对老夫妻因小儿子换掉原属于两老人的房子门锁,并拒绝探望老人一事,希望惠农区民事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对其进行调解。人民调解员了解事情原委后,通过反复耐心劝说,两位老人同意将旧楼房继续交由小儿子居住。但其不容许将房屋变卖、出租,其小儿子也同意每月定期看望老人,并对之前的错误做法表示道歉,此案得到完美解决。党的在十八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召开之后,我区法学会把开展法制宣传活动作为法学会的一项重要任务,组织会员充分利用各种法律宣传时段日和文化下乡等活动,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扩大法学会影响,提升会员水平和知名度。根据区委政法委的工作部署,区法学会先后承担完成了“法律进社区”、“普法宣传”、“五中、六中全会宣传讲座”等活动宣传教育活动。采取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法律咨询服务、参与基层矛盾纠纷的调解,引导群众通过法律渠道解决问题等不同形式,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利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在我们付出艰辛的工作,得到了基层各级组织和人民群众的好评,法学会也日益受到区委、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关注。

惠农区法学会自成立以来,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不可否认,有些问题我们还不能及时得到解决和改变。一是经费没有明确预算和规定及相关指导性文件,使得工作开展缓慢。二是人员配备不齐全,虽然各职能部门主要领导均为法学会成员,但缺少基层骨干成员,使得一人多工,法学会工作的开展多由其他岗位公职人员兼任,效率不高,工作开展流于形式。

2017年的工作开展中,我们将发挥今年的工作优势,将基层司法调解和矛盾纠纷调解相互结合,互补互动,再层层传导,联系各自村、社区、基层部门,确保“有活大家干,有事一起帮”的工作态度,扬长避短,开展创新法学会工作方法,努力形成法学会工作新局面。

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以后,准确的把握新时期,新阶段,法治国家建设的决策部署,是健全惠农区法学会的重要理论依据。我们将切实增强政治责任,围绕区委,政府中心工作,努力营造平安惠农创建良好的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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