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罗县法学会2025年特色亮点工作
今年以来,平罗县法学会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牢牢把握“服务基层、服务群众、服务大局”工作主线,立足时代特征、地域特色、自身特点发展路径,在基层法治阵地建设、矛盾纠纷化解、法治宣传教育、服务大局等领域打造了具有辨识度和实效性的特色亮点工作,为平安平罗、法治平罗建设注入强劲法治动能。
一、聚焦政治引领,筑牢法治思想根基
一是深化理论武装,把稳思想之舵。建立健全常态化学习机制,通过专题会、学习会、报告会、研讨会等多种形式,组织法学会会员深入学习领会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确保法学会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前进。二是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抓实理论中心组学习,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健全纪律教育常态长效机制,一体推进学习研讨、查摆问题、集中整治、开门教育各环节。定期组织会员、党员开展主题党日活动,赴红色教育基地参观学习,筑牢信仰之基,补足精神之钙。
二、聚焦中心工作,服务发展大局
一是围绕中心、精准服务。紧密结合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围绕优化营商环境,设立涉企案件“绿色通道”,推动“劳动争议处置专班”实质化运行。二是聚焦问题,破解难题。针对社会治理中婚恋家庭矛盾纠纷、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等突出问题,联合政法单位、乡镇、学校、律师事务所等力量,对复杂涉法涉诉案件进行分析研判,提出处置预案,有效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三是搭建平台,汇聚力量。定期举办政治轮训,深化“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法治宣讲活动,县委政法委邀请宁夏区委党校教授周晓军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专题报告,全县政法各单位、法学会会员180余人参会,进一步提升全县政法干警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
三、深耕法治实践,深化法律服务
一是县委政法委落实“塞上枫桥”基层法治工作机制,实现县、乡、村三级15个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标准化运行,统筹13个乡镇1458名基层法治工作力量联合编为54组,实现季度轮值全覆盖。落实168名“三官一师一员”下沉基层,指导172个村(社区)治保委、1163个治保小组协助维护治安、排查调解矛盾纠纷。截至目前,共排查矛盾纠纷11536件,化解11502件,化解率99.71%。二是法院打造特色品牌,赋能基层治理,黄渠桥法庭建立“判后督促履行台账”,陶乐法庭组建“村干部+网格员”解纷小组,头闸法庭包村化解土地纠纷23件,沙湖法庭推进“法律融合”,为景区提供法律咨询17次,司法透明度和公信力不断提升。三是司法局开展“派驻式”“预约式”调解服务,将20名专职人名调解员派驻城关镇20个社区调委会,排查化解矛盾纠纷,推动人民调解员由专业化向职业化发展。积极探索“心理疏导+矛盾纠纷化解”联动机制,强力推进矛盾纠纷“事心双调”。聚焦新就业形态,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在太沙工业园区成立新业态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为企业和新业态劳动者提供一站式、家事化的法律服务,共解答法律咨询2000余人,开展座谈、法治讲座、专项服务活动22场次,调解矛盾纠纷19起,办理法律援助初受理57件。
四、创新普法载体,弘扬法治精神
平罗县法学会主动参与法治宣传,加强法治教育。组织各乡镇、各部门分层分类根据不同群体特点针对性的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政法干警、法治副校长开展“法律进校园”,深入到各中小学,开展青少年法律宣讲、道路交通安全法宣传、反校园暴力欺凌讲座等系列活动,受教育师生达10万余人次。充分利用“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6.16”全国安全宣传咨询日、“6.26”禁毒宣传日、“12.4”宪法宣传日和宪法宣传周、“民法典宣传月”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室内及共建社区普法宣传活动,扩大宣传覆盖面,通过创新宣传形式,全面提升普法效果,加大深入群众开展户外宣传和“面对面”普法宣传活动的力度,通过身边人、身边事以案说法的形式进行宣传,确保宣传教育的普及率和知晓率。累计开展普法宣传活动400余场,受众人群超10万人次。
五、健全工作机制、加强自身建设
一是优化会员结构、壮大组织力量。积极发展在法学研究、法治宣传等方面有造诣、有热情、有影响的个人和团体入会,注重吸收青年法学法律工作者、基层法律实务工作者,不断优化会员的年龄、知识和专业结构。二是搭建成长平台,助力能力提升。县法院实施“青蓝共进·法韵传承”导师帮带计划,12名资深法官结对指导青年干警。组织开展业务培训、技能竞赛2场次,形成调研报告、案列分析12篇。选派25名优秀干警参加全市法院“追寻信仰之光”主题培训班。三是加强自身建设,规范高效运行。不断完善法学会内部治理结构,健全会员管理各项规章制度。
平罗县法学会将继续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立足基层、守正创新,不断深化对法学会工作规律的认识,进一步擦亮工作品牌,提升工作实效,团结引领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为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贡献更大智慧和力量!